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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县公民中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决议
2006年12月01日  来源:旬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 旬人发(2006)19号  作者:

旬邑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印发《旬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在全县公民中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

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决议》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旬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县公民中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决议(草案)》已经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旬邑县人大常委会

                        2006年12月1日

 

 

  旬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在全县公民中继续深入开展法制

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决议

(2006年12月1日旬邑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旬邑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公民中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规划,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认为,2005年,我县顺利完成了“四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基本实现了“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任务。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广泛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开展,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创建平安旬邑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推进依法治县,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需要继续深入依法治县工作,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为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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