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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 2024-09-10 15: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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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29MB2999735P/2024-00002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旬工信发〔2024〕100号 发布机构 旬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日期 2024-09-09 有效性
主题词

各煤矿(公司):

现将旬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咸安委办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旬安委办发〔2024〕3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一是充分利用培训会、班前会等开展宣贯学习;二是及时修编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安全规章制度、双重预防机制、安全巡查制度、隐患治理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安全规章制度;三是按照规定及时配备配齐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机关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是定期召开事故警示教育会,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以案示警,举一反三,分析本企业存在的风险隐患,针对性完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企业健康安全有序的发展。



旬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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