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4-00233 | 主题分类 | 林业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按照《旬邑县林业系统2023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安排,局考核组拟于近期对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2023年下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参照《旬邑县林业系统2023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进行。
二、考核程序
(一)宣传发动(2024年1月8日-1月10日)
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内容、标准,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收集、整理考核所需的各类佐证资料。
(二)考察核实(2024年1月11日-1月16日)
1.自查申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认真总结2023年目标责任工作的完成情况,将责任清单工作完成情况表报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办公室)。
2.组织考核。由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实地考核,通过实地踏勘、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
3.干部测评。对被考核单位(科室)、个人在适当范围内进行测评,采取要素计分的测评办法。单位(科室)测评内容按工作实绩、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社会形象四要素,分别设定测评分值,个人测评内容按照德、能、勤、绩、廉五要素分别设定测评分值。测评表由局办公室制作,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评分。
(三)综合评定(2024年1月17日-1月24日)
考核结束后,考核组计算汇总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机关干部职工全年工作考核综合得分,提出考核评价初步意见,提请局党组会研究。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思想认识、量化目标任务、积极开展自查、分析问题和不足、自觉接受考核组评议,确保考核工作有序开展。
(二)统一思想,务求实效。各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做好考核配合工作,凡是考核需查阅的资料、需了解的情况,要做到及时、全面、真实提供,如实上报指标任务完成情况,严禁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确保考核真实有效。
(三)严格程序,确保公平。考核组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评判器、识别仪作用,严格按照考核指标进行考核,严禁搞人情考和关系考,确保考核过程客观、公正、公开,考核结果公平、公正,真实反映被考核单位、科室工作实绩。
旬邑县林业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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