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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系统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 2024-06-03 1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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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29016021738F/2024-01358 主题分类 林业
文号 旬林发(2024)15号 发布机构 旬邑县
公开日期 2024-06-03 有效性
主题词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林业系统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旬邑县林业局 

2024年6月3日

林业系统防汛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防汛防灾工作安排部署,全力以赴做好汛期防范和灾害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减轻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旬邑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旬邑县防汛应急预案》等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林业系统范围内发生洪灾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组织机构                                       

成立以局长任总指挥,其他班子成员为副总指挥,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县林业局防汛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林业系统汛期防汛应急指挥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牛晓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燕松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宋杰、孙睿同志负责具体日常业务工作。

2.2组织机构职责

2.2.1防汛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统一协调林业系统防汛工作,启动、终止林业系统防汛应急预案。

(2)在县委、县政府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防汛工作的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分析预测汛期发展趋势,安排部署林业系统防汛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汛救灾应急措施。

(4)下达抗洪抢险调度命令,组织各单位实施防汛应急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汛抢险救灾,决定请示外部援助,决定应急撤离,指导全县林业生产自救、灾后恢复生产和重建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2.2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险情和灾情,向指挥部报告。

(2)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督促各单位防灾救灾措施的落实。

(3)协调各单位做好抢险救灾物资、人员的应急准备,及时传达上级指令。

(4)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2.3防汛应急指挥部成员职责

(1)马栏、石门国有生态林场:根据实际制定防汛措施,负责本辖区内的防洪抢险工作。

(2)马栏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根据实际制定防汛措施,负责做好湿地公园汛期安全度汛工作。

(3)林业工作站:负责灾后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种植业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等工作。

(4)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负责指导全县灾后病虫害防治工作。

(5)小寺子种苗站:负责组织协调灾后苗木调运、发放和辖区内防洪抢险工作。

(6)林业防火队:负责组建抢险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队伍培训和战术演练工作。

(7)林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做好灾民救助、人员转移和安置工作。

(8)石门山自然保护区工作站:负责指导灾区做好野生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和自然保护区防灾减灾工作。

(9)局办公室:负责协调防汛车辆调配使用,建立和完善防汛应急预案,落实值班人员和制度,做好机关办公区域的防汛工作。

(10)局党建办:负责做好防汛宣传报道工作,协助做好机关办公区域的防汛工作。

(11)局资源林政科:负责指导湿地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做好防汛工作,协助做好机关办公区域的防汛工作。

(12)局造林科教科:负责营造林生产灾害抢险的技术指导工作,协助做好机关办公区域的防汛工作。

(13)局计划财务科: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准备和抢险救灾经费的申请、下拨及监督工作,协助做好机关办公区域的防汛工作。

(14)局项目办:负责指导各重点在建工程做好防汛工作,协助做好机关办公区域的防汛工作。

3.预防、预警、监测及报告

(1)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指令,及时向各单位传达暴雨、大风等有关信息以及上级领导对防御工作的指示、要求和应对措施等。

(2)灾害发生前,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预防检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加强防御宣传,加强与应急、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的联系,做好上传下达的配合工作。组织指导各单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抢险救灾物资、抢险救援队伍,坚持24小时值班。    

(3)落实各危险点(段)防汛责任人,加强防汛抢险救灾演练。紧急情况下,通过广播、微信、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危险区域发布警报,通知快速撤离,确保生命安全。

(4)及时报告应急处置情况,特别是发生人员伤亡时,要立即组织抢救,并在第一时间将伤亡核实情况向局防汛应急指挥部报告。发生财产损失的,在一周内上报局防汛应急指挥部。

4.应急响应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发布的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等级,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1)局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单位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及时掌握雨情汛情发展趋势,并及时向局防汛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2)适时召开林业系统防汛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及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林业系统防灾救灾工作,并以最快方式将有关信息和部署要求传达到各单位。

(3)及时收集掌握林业防汛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险情、灾情。

(4)根据灾害发展趋势,取消各类室外活动,控制、减少人员外出。

(5)及时安排部署高陡边坡、低洼地带、危旧房屋及临时工棚、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区域和部位干部群众的转移避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6)组织抢险救援队深入重点受灾区开展防汛救灾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7)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

5.应急结束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发布的灾害防御响应结束信息,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1)局防汛应急指挥部发出通知,部署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2)由局防汛应急指挥部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进一步了解灾情,慰问林区受灾干部群众,指导协调抗灾救灾工作。

(3)采取有力措施,安排好受灾干部群众的生活,加强灾后疫情防治工作,组织力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4)及时收集各单位抗灾救灾情况,统计汇总受灾损失,并将抗灾救灾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争取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5)做好抗灾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联络保障

(1)局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编制完善全系统的防汛通讯录。

(2)各单位要确保抗灾救灾以及汛期值班期间的信息网络和通讯线路畅通。

6.2 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队伍保障

林业防火队组建抢险救援队伍,负责承担局防汛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

6.2.2 物资保障

马栏国有生态林场、石门国有生态林场、林业防火队要建立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储备和管理制度,加强物资器材的储备和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确保救灾物资供应,并负责各类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的补充和更新。

6.2.3技术保障

局防汛应急指挥部成立防汛抢险救灾专家组,负责指导防汛抢险救灾、水毁工程修复和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等技术保障工作。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 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通过微信、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开展防汛、避险、自救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汛期防灾意识和能力。

7.2 培训与演练

7.2.1培训

局防汛应急指挥部应定期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抢险救援队伍开展防汛和抢险救灾知识培训。

7.2.2演练

各单位应组织开展不同类型的防汛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提高实战水平。

8.附则

8.1 其他要求

(1)局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将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的有关信息向主要领导汇报,并将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到各单位。  

(2)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局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微信工作群、电话等各种方式下发的通知和领导的指示批示,按照局防汛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预防灾害工作情况。

(3)局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主动对接气象部门,第一时间获取气象信息,并及时通知各单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8.2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汛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8.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各国有生态林场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防汛应急预案。

8.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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