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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邑县“林长履职能力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4-08-12 16: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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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29016021615E/2024-00002 主题分类 林业
文号 旬林长办发(2024)14号 发布机构 旬邑县林业局
公开日期 2024-08-12 有效性
主题词

县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市县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林长责任,按照省市“林长履职能力提升年”活动安排和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旬邑县“林长履职能力提升年”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旬邑县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

旬邑县“林长履职能力提升年”活动方案

按照省市县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会议安排,为全面落实各级林长工作职责、规范履职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调研,确保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全面推行林长制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理念,以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为目标,以强化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目标责任为核心,建立健全林长履职尽责长效机制,持续推动旬邑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突破,为建设绿美古豳旬邑生态新画卷提供重要保障。

二、主要任务

着力提升各级林长保护林草资源、全面依法治林、引领林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改革创新“四项能力”,有效解决林草资源保护能力不足、林长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破坏林草资源案件多发、森林资源质量效率不高等问题,加速构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智慧治理、全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党政同责、逐级明责、分区负责的责任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林长要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规定的林长“三项职责”(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制定规划计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坚持目标牵引,突出问题导向,加强跟踪调度,落实包片责任,确保工作实效。

1.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各镇(街道)、林场负责本辖区内保护与发展森林目标责任制工作的领导,扎实做好巡林工作,严防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林草资源、林地草地保有量的稳定;配合做好年度县政府安排的各项营造林任务;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生态护林员管理考核;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古树名木保护、封山禁牧等重点工作,确保林草湿面积不减少,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稳步提升。

2.制定相关规划计划。各镇(街道)、林场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辖区内林地、草地、湿地等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辖区内森林经营、草原修复、湿地保护、种质资源保护、林业产业发展等方案和计划,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3.深入调研、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级林长大兴调研,重点围绕黄河“几字弯”攻坚战、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林草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涉林案件查处等方面工作,全面了解管辖区域内林草保护发展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形成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措施落地,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林草湿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二)规范履职方式。各级林长要严格执行巡林制度,履职尽责,将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纳入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的全局中统筹谋划,全面推动林草湿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好林长制引领作用。

1.开展林长巡林。严格执行市林长办关于林长巡林工作要求,县级林长每季度巡林不少于一次,镇级林长每月巡林不少于1次,村级林长常态化巡林,并形成巡林记录。针对特殊时期、问题频发区、项目实施区、重点保护区等,应加密巡林频次。

2.实施考核激励。将中央环保督察、国家森林督查、湿地保护法执行检查、各级审计反馈问题等,纳入林长制年度考核,督促整改单位整合同类问题,实行分片督导,巩固整改成效,确保各类涉林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要科学组织考核,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单位重点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3.建立销号机制。聚焦破解林长制运行问题,构建“林长领办、清单管理、跟踪销号”机制,协调解决林长制运行中各级存在的难点痛点,增强林长履职实效。对于本级无法解决的问题,逐级上报上一级林长处理。

(三)改进工作作风。各级林长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推动落实省市县关于林长制的决策部署是否有力”“履行林长职责是否尽职、尽责、尽心”,找准差距不足,形成问题清单,结合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持续提升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能力,把林长制工作成效转化为治理能力,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四、几点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林长是生态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责任区域分工,主动牵头、主动谋划,加强督导检查,夯实辖区林长、护林员责任,抓在日常,做在经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细化活动部署。各级林长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各方力量,制定活动方案、细化推进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实现闭环管理。县林长办将适时采取专项督导、随机抽查等方式,持续跟踪问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精化宣传引导。各级林长要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监督作用,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教育农民群众爱护林草湿资源、参与林草湿资源保护。县林长办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选树一批林长履职的先进典型,正向激励先进、示范带动周边,为旬邑林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引领护航。

2024年12月底前,各镇(街道)、林场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县林长办。县林长办已将报送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请相关单位务必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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