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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殡葬领域涉林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11-04 10:30:00
来源: 旬邑县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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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29016021615E/2024-00008 主题分类 林业
文号 旬林长办发〔2024〕21号 发布机构 旬邑县林业局
公开日期 2024-11-04 有效性
主题词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各国有生态林场:

按照市林业局关于转发《〈咸阳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县殡葬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殡葬领域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推动全县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和生态持续改善。现就做好全县殡葬领域涉林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林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中省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涉林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镇级林长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检查指导、亲自协调落实;镇级副林长、村级林长要具体抓、抓具体,确保此项工作见质见效,推动全县殡葬工作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二、明确工作任务,全面排查整改。各镇(街道)、林场要结合殡葬审计反馈问题全面排查辖区内在林草地内改扩建公墓和新建公墓、在林草地内擅自建墓立碑等殡葬领域涉林问题,建立问题台账,边查边改、边整边改。要认真执行“一周一统计,两周一调度”的工作机制,积极总结、汇总,每周五中午12点之前向林长办报送本周工作发现问题、处置措施和整改情况(见附件)。县林业局要对毁坏林草地违规建墓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城乡公益性公墓永久占用林草地情况进行审查,依法维护全县林草资源安全。

三、做好宣传引导,依法保护林地。各镇(街道)、林场要持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对林草资源和法律知识的理解,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保护林草资源、参与生态建设的意识,努力营造人人知晓林业、人人支持林业、人人参与林业的良好氛围。要常态化的向企业、群众普及使用林草地审批程序,明确审批内容,加强事前服务指导、事后监督管理,促进使用林草地手续高效办理,坚决杜绝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东占西等违法违规情况发生,从根本上抑制涉林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各镇(街道)、林场要以此次集中整治工作为契机,分类汇总殡葬领域涉林问题,深入剖析产生殡葬领域涉林问题的原因,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殡葬领域涉林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要充分依托林长制工作体系、“四长”协作机制,加大与公检法、民政等部门的交流、协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合力,严厉查处因建墓立碑、修筑公墓造成的毁坏、占用林草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法律权威,保护林草资源,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健康发展。



旬邑县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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