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9016021615E/2025-00002 | 主题分类 | 林业 |
文号 | 旬林长办发(2025)1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林业局 |
公开日期 | 2025-01-21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县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春节”“元宵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祭奠扫墓等用火行为增多,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森林防火和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心安排部署,夯实防火责任。入冬以来,我县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气温较历年同期偏高,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居高不下,加之“双节”临近,回乡返乡人员增多,群众祭祀习俗难改,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各镇办、国有生态林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双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性、重要性、紧迫性,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要迅速行动起来,专题安排部署“春节”“元宵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全面夯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要把森林防火作为落实林长制的重要抓手,强化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要与辖区森林生产经营单位、林业企事业单位、旅游景区,签订责任承诺书,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头、山头、坟头。要扎实落实防火措施,加强对重点人群管控,严防“痴、聋、哑、疯、孤寡”等人群引发火灾,确保“春节”“元宵节”期间全县森林资源的安全。林业、公安、应急、气象、民政、教育等部门要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切实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能。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森林防火是一项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开展宣传、广泛发动群众是搞好防火工作的第一要务。各镇办、国有生态林场要结合实际,采取张贴宣传单、发放宣传年画、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发送短信、喇叭循环播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要通过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开展全方位、不间断、无缝隙地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推送森林防火警示信息。要做好县林业局、县公安局联合编发的森林火灾违法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使群众吸取教训,增强群防群治意识,使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要在各重要路段设立防火宣传检查点,做好进山人员登记和检查工作,扫“防火码”,提醒进山人员履行防火责任和义务,严防失火。
三、认真督促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各镇办、国有生态林场要加强“春节”“元宵节”期间的防火巡查工作,组织人员在坟园、墓地进行巡查,禁止焚香烧纸。要加强对入山人员和车辆管理,在重要路段,设立检查点,收缴易燃物品,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要采取“人防+技防”“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重点区域巡查的力度、密度和频度,县林业防火队要充分发挥智慧林业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县林业站要管好用好护林员,充分发挥护林员的一线“哨兵”作用,多措并举,务求实效。县林长办12个督查组要深入各镇办、国有生态林场督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隐患整改治理台账,及时联系包抓县级林长,督促整改落实,切实解决森林防火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要协调配合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加大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坚决制止违规用火,严厉打击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肇事者,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四、完善应急预案,备足防火物资。各镇办、国有生态林场要从人员、物资、指挥等方面统筹考虑,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够“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目标。要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要求,备足备齐防火应急物资,及时检修防扑火器具。县林业防火队专业队伍,镇办、林场半专业防扑火队伍要到岗到位、整装待命,一旦接到火情报告要迅速出击。各镇办、林场在接到火灾报告后,要根据火情态势,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迅速调动扑火力量,镇办、林场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研判火情,制定扑救方案,靠前指挥,全力扑救。
五、加强值班值守,科学处置火情。各镇办、国有生态林场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配齐配强值班力量,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在岗值守,加强值班调度,保持通讯畅通,严禁脱岗漏岗现象发生。要加强扑火队伍管理,严阵以待,确保发现火情后能迅速反应、快速出动、科学处置。在扑救火灾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协同配合”“报扑同步”“三先四不打”原则,把森林火灾扑救人员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造成的损失。严禁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参与扑火,严禁群众自发、无组织进行扑火。如有火情,要第一时间报告县林长办,对因报送不及时,造成重大损失、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旬邑县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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