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9016021738F/2020-0017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旬民发〔2020〕380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公开日期 | 2020-12-01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省民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地名管理,传承地名文化,稳步推进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进度,决定成立旬邑县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范小军 旬邑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丁 飞 旬邑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董 红 旬邑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金 鑫 旬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军旗 旬邑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苟建宏 旬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党组成员马君平同志担任。
旬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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