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3-0003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旬民发〔2022〕422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民政局《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通知》精神,以村(居)治理为抓手,紧紧围绕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靶向纠治、精准施策,深入推动清廉村居工作落地见效,结合民政部门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流失的村(居)委会干部及时按程序进行补选
2021年3月底全市村(居)委会换届结束后,不断有村(居)委会干部因各种原因流失,造成村(居)委会班子成员出现缺额,各镇(办)要及时对村(居)委会班子暂缺名额依据《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在2023年1月上旬前按规定的程序完成补选。要切实发挥村(社区)党组织的组织功能,通过组织谈话、宣传引导等方式,按照法定程序,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居)委会主任,把自己有意愿,群众有基础,组织有意向的党员群众补选入村(居)委会班子。对照候选人“合格、优选、负面”三张清单严格筛选,严把候选人入口关,对初步候选人资格实行村(社区)自审、镇(街道)初审、县级部门联审,确保候选人资格审查“一个不漏、一人不放”,决不允许“带病参选”。特别是对班子软弱涣散、内耗严重、战斗力不强的村(居),要重点在候选人提名、审核上把好关,选优配强村(居)班子。
二、开展村(居)委会干部培训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等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清廉村(居)建设,促进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和提高履职能力,按省级重点培训、市级示范培训、县级全员培训的要求,2023年底前,县级将对村(居)委会成员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进行适时培训。
三、做好村(居)务公开工作
村(居)务公开作为党群关系的“纽带”,是党委、政府的声音传达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是体现民主管理、村(居)民自治的重要环节。各镇(办)务必把村(居)务公开工作抓实抓细,坚持村(居)民主体地位,保障村(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坚持全面、真实、经常的原则,依照法定内容、程序、时间和形式,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村(居)务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时限较长的重大村(居)务,每完成一个阶段,公开一次进展情况,全部完成后,及时向群众公开办理结果。以公开促公平公正,让村(居)务在阳光下运行。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将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纳入日常重要工作内容,推动任务落细落实。
2、突出任务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通报落实情况,对思想重视不够、工作推动不力、贯彻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将严格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
3、加强协作配合。县民政局牵头,加大指导督导力度,不定期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向监督单位通报,各镇(办)要及时将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好经验、好做法上报县民政局。
旬邑县民政局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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