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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旬邑县“寒冬送温暖” 专项救助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4-11-12 13:55:00
来源: 旬邑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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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2901602164XU/2024-00009 主题分类 优抚安置
文号 旬民发〔2024〕340号 发布机构 旬邑县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4-11-12 有效性
主题词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县救助管理站: 

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维护其合法权益,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咸阳市“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2024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总体目标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求加强和改进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切实落实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体的具体要求。通过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临时 遇困人员及时得到有效救助,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不发生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人员冻伤、冻死等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1日)。各镇办、救助管理站要召开专题会议周密安排部署专项救助行动,全民动员、及时启动;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台账、细化工作要求、步骤和措施。 

(二)实施阶段(2024年11月11日—2025年3月25日)。各镇办和救助管理站要紧扣“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工作要求,周密组织实施,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各镇办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分管同志要具体抓,推动各项措施落细落实落到位。 

(三)总结阶段(2025年3月25日)。各镇办要认真总结“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做法,对有效做法和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和意见。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协同配合,切实做好街面巡查和救助 

各镇办民政工作站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救助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救助管理机构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组建救助小分队、开展联合巡查等方式,合力做好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工作。要加大重点区域巡查范围、重点人群关注力度、重点时段巡查频次, 耐心劝导、引导临时遇困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或临时救助场所接受救助。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要劝导护送其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障碍患者,要协助其到医疗机构接受救治和诊断;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要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食品、衣物和保暖用品或采取集中救助方式,并劝导其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保障其生活和安全。留下详细求助方式,建立台账,定期组织工作人员查看救助,及时了解其生活状况。要实时关注天气变化,在夜间、降温时段、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节假日等特殊时间加大街面巡查频次,重点巡查车站、繁华街道、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在建工地、电话亭、城乡接合部等流浪乞讨人员容易集中的地段。要根据实际,设立开放式救助服务点和临时避寒场所,以便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遇困人员就近接受救助,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二)优化服务供给,全面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 

各镇办和救助管理站要加强站内应急值守,保证救助热线 24小时畅通,及时响应求助线索,对前来求助的遇困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先行实施救助,切实做到“应救尽救”。要强化站内照料职责,严格按照受助人员性别、年龄和身心状况安排分区居住,分类施救。对突发急病的受助人员,要按照规范的诊疗程序及时送医。对家暴受侵害、务工不着、被盗被抢等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生活陷入困境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 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心理辅导、法律援助、就业咨询等服务。对无法提供个人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要加强寻亲服务工作,及时发布寻亲公告,会同公安机关利用指纹比对、人像识别、DNA等数据甄别查询,加大“互联网+”救助寻亲力度,尽快帮助他们回归家庭。 

(三)统筹多方力量,创新救助管理方式方法 

各镇办民政工作站和救助管理站可按照《民政部关于动员社会力量完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发现机制的通知》(民函〔2016〕328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公益合作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积极参与街面劝导和站内救助服务工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有效扩大覆盖范围,利用福利彩票站点、社区服务中心(站)、银行网点、户外劳动人员服务点等场所设立求助引导点或临时救助场所,前置救助关口、延伸服务触角,方便临时遇困人员就近就便受助、避寒。要加强统筹调度,可结合实际成立指挥中心,打通市、县、镇、村四级救助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快速响应机制,提升服务网络应急处置能力。要充分发挥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工作特点,动员其做好发现报告、街面劝导和应急救助服务。要向社会主动公布24小时求助热线、求助程序、救助管理机构联系方式和地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专项救助行动,鼓励广大群众劝导引导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遇困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或临时避寒场所避寒,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积极主动作为,做好分析研判 

各镇办民政工作站和救助管理站要深入研判临时遇困人员急难需求,做到“心中有数”。主动与卫生健康、疾控、气象等部门沟通会商,针对冬季可能发生的地质气象灾害、流行病传播等情况,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全面评估可能危及临时遇困人员生命安全的各类情形,加强风险预警提示和动态监测,创新救助服务供给形式,提升专项救助行动精准度。建立重点信息台账,摸清各类临时遇困人员聚集区域和活动规律,做到重点人群“一人一档一画像”。 

四、工作要求 

(一)县民政局将不定期随机通过暗访、视频连线等方式对救助管理站24小时救助热线电话、安全管理等情况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要健全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强化信息监测预警机制,做好舆情处置工作;要做好防疫、生活、医疗等物资的储备,确保物资保障充足,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二)专项救助行动期间,各镇办、救助管理站对各自领域发生的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县民政局。 

(三)各镇办、县救助管理站于2025年3月25日前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总结和《旬邑县“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情况统计表》,一同上报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旬邑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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