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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效考核的通知

时间: 2023-02-15 0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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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3-00618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旬巩衔办发〔2023〕2号 发布机构 旬邑县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各镇党委、政府,城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级各人民团体:

为了客观、准确评价各单位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全面掌握情况,持续压紧压实各级责任,推动工作落地落实,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现就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效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3年2月13日—2月16日。

二、考核对象

各镇办,县“八办三组”及相关行业部门,县级各参扶单位。

三、考核形式

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效考核原则上不组织集中考核,采取双向互评的方式进行。承担考核任务的部门依据脱贫攻坚后评估要求和省市行业部门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自行制定相关考核标准,对镇办进行量化打分(县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考核内容仅供参考);各镇办、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对县“八办三组”及相关部门、各参扶单位进行量化打分,个别特殊情况可由各相关部门自行组织进行实地考核。各镇办、各部门将打分情况统一送县有效衔接办,县有效衔接办根据各镇办及各部门打分情况,加权汇总,得出最终评分结果。

四、考核内容

(一)各镇办。主要考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及日常考核等内容。

1、责任落实方面。主要考核以下内容:一是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领导机制,全面统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健全责任体系和工作体系,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定期研究和推进巩固脱贫成果等工作,镇办干部熟悉本辖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基本情况,上级部署的主要任务落实情况。三是各镇办党委书记落实年内遍访1次监测户情况。四是考核评估及各级检查反馈问题认领、台账建立等情况,佐证资料是否完备、整改过程是否扎实、整改结果是否真实。五是驻村干部管理及驻村帮扶方面,主要考核各镇办驻村干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培训是否全覆盖,驻村干部是否熟悉本村基本情况,落实上级部署的具体工作是否到位;驻村工作队及队员管理考核机制是否健全、运行是否顺畅;驻村干部是否坚持吃住在村、工作在村、履行职责到位,群众认可;各镇办监测对象、一般脱贫户是否均有帮扶联系人;各帮扶联系人是否按管理规定到村到户开展帮扶联系工作,熟悉帮扶对象的基本情况,对各途径反馈的帮扶对象有关问题是否协助整改到位,履行职责到位。

2、政策落实方面。主要考核以下内容:一是产业帮扶方面。各镇办组织民营企业、社会组织、致富能人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开展情况,村集体经济发展、低收入人群增收等方面情况;每个脱贫村有不少于3名致富带头人,带动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产业项目储备到位,当年安排的产业项目支出进度合理,利益联结机制好;产业扶持资金发放使用规范,脱贫群众增收致富效益好。二是医疗卫生保障方面。村级卫生室管理、作用发挥、大病救助、慢病签约服务等情况;监测对象和一般脱贫户是否实现应保尽保;监测对象合规慢性特殊疾病门诊、住院报销比例是否全部达到规定标准。三是安全住房方面。住房安全排查上报、疑似问题消除等情况;一般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是否有居住危房问题;危房改造建设进度、质量是否达到要求。四是教育保障方面。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特惠性教育资助是否全部准确发放到位;监测对象、一般脱贫户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是否有失学辍学(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现象;符合条件的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情况及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情况。五是饮水安全方面。全部监测对象、一般脱贫户饮用水是否安全达标;正在使用农村供水工程及自来水管网覆盖的脱贫村供水设施是否运维管理好。六是就业帮扶方面。公益岗设置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虚设乱设岗位、变相发钱问题;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收入统计信息是否准确、更新是否及时;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务工人数是否低于上年度同期;有务工意愿的脱贫劳动力是否实现务工;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家庭是否实现至少有一名劳动力就业;是否继续落实就业激励奖补政策并发放到位;组织参加技能培训的人数是否不少于上年度同期。七是兜底保障方面。是否将农村易致贫返贫人口认定为低收入家庭,是否根据需要给予医疗、教育、就业等专项救助;是否根据最低缴费档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的群体代缴全部或部分保费;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是否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是否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八是生态帮扶方面。主要考核生态护林员管理及补助发放情况。九是金融帮扶方面。主要考核各镇办对有小额信贷需求的脱贫户、监测对象是否实现应贷尽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总量和覆盖率是否超过上年度同期,贷款余额是否不低于上年度同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用途是否合规,是否主要用于产业发展,是否有户贷企用问题;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逾期率是否低于0.5%。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符合条件的逾期贷款清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补偿金是否按程序启动。互助资金协会管理是否到位,各镇办互助资金管理站作用是否发挥到位,培训、督促、检查、指导是否到位,账务是否管理规范,逾期借款是否清收到位。

3、工作落实方面。主要考核以下内容:一是防返贫监测预警,组织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存在监测对象应纳未纳、应帮未帮、措施针对性不强、错误解除风险等问题;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是否安排帮扶联系人;帮扶联系人是否每月入户走访,及时掌握当月收支、生产生活条件等变化情况。镇、村是否建立监测对象台账,每季度是否根据实际情况更新一次台账内容;村委会是否会同驻村工作队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上报乡镇审核。各镇办对村级上报的监测对象和帮扶措施是否组织审核和制定帮扶方案,并上报县相关行业部门。是否建立联动帮扶机制,制定帮扶方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针对性帮扶,原则上对认定监测对象1个月内落实帮扶措施,确保不因帮扶不到位出现返贫致贫。二是衔接资金使用,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的项目完成进度是否达到目标进度要求,是否出现贪占、挪用、浪费财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含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三是项目建设,镇村是否建立完整的项目库,项目库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专人负责,是否进行公示公告。四是扶贫资产管护,是否建立扶贫资产管护台账、做到了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是否明确了扶贫资产管护人员,建立扶贫资产管护制度,落实管护经费,扶贫资产是否持续发挥效益。五是移民搬迁后续扶持,安置点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情况、配套产业园建设情况、社区管理服务情况,基础设施配套情况。

4、日常考核方面。主要考核以下内容:主要是乡村振兴“追赶超越”擂台赛开展和工作成效情况以及防返贫数据质量、各类资料报送情况。

(二)县“八办三组”部门及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残联。主要考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谋划、考核评估及各级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各行业政策落实情况及驻村帮扶等内容。

(三)其他县级参扶部门。主要考核帮扶成效。

五、组织实施

(一)镇办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根据各镇办工作情况,结合本行业部门工作标准对应考核打分;县有效衔接办对各镇办有效衔接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二)县“八办三组”部门及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残联考核。由县有效衔接办和各镇办对其工作量化打分。

(三)参扶部门考核。由各镇办、县委组织部综合考核评价。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镇办、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对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效考核工作,要以事实为依据,承担考核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在有限的时间内,对被考核对象给予公正的评价,考核结果由承担考核工作的单位加盖公章后方可报送。考核结果要注明打分和排名情况,对考核的前三名和后三名要进行情况说明。

二要划分层次。此次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量化打分,要按照优秀(100-85)30%、良好(84-70)40%、一般(69-60)30%的比例确定名次,名次不能出现并列,县衔接办依据比例汇总考核情况。

三要及时报送。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时间安排,抓紧组织考核打分,并于2月16日17:00前将考核结果及过程资料报送县有效衔接办。



旬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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