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4-00830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号 | 旬巩衔组发〔2024〕1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公开日期 | 2024-03-29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各镇党委、政府,城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人武部党委,县级各人民团体:
现将《旬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旬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9日
旬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县委全会以及中央、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形势新任务,坚持“守底线、增动力、促振兴”协同推进,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高效实施“十大提升行动”,持续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不断提升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水平,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提升行动
1. 加强政策业务培训。深入镇村一线对业务人员、村干部、驻村干部及网格员,开展政策业务培训,熟悉掌握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制定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和帮扶政策“明白纸”,督促驻村干部及网格员逐户做好宣传讲解,确保所有监测户知晓帮扶政策、农户知晓防返贫监测申报政策。
2. 全面开展集中排查。对所有农户开展集中全覆盖排查,摸清农户实际生活状况、农户收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以及刚性支出和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等突出问题。对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从发现风险线索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不超过15天,识别后10天内完成信息系统录入,制定针对性帮扶计划。对收入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且符合相关要求的监测户,按照“农户提、镇村审、行业核、县级查”的方式稳定消除风险。
3. 定期调度分析研判。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乡村振兴局每月下旬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全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联席会议,加强统筹调度和协同配合,定期收集、汇总、通报全县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情况。畅通部门数据共享和比对机制,实现线上线下联动、信息动态共享。指导各镇(街道)常态化分析研判,确保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高质量开展。
4. 严格收支信息管理。督促各镇(街道)组织村干部、驻村干部按季度采集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2024年收入支出信息,把收入骤降、收入过低的户作为帮扶重点,特别是老人户、重病重残等群体。结合2023年脱贫户和监测户收支数据,根据家庭发展变化和帮扶需求对2024年度增收目标和帮扶措施进行更新完善,确保脱贫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不低于全省和全国平均增速。
5. 有效应对灾情风险。建立健全灾情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应对灾情会商研判,编制应对山洪、气象灾害等应急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和技术准备。落实防灾减灾、稳产增产等关键措施,加强防灾知识宣传,全面增强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建立县、镇、村三级联动灾情应对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作用,发生灾害时及时组织相关镇村对受灾区域逐村逐户排查,重点关注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住房和饮水安全问题。县应急管理局每月向县乡村振兴局报送当月受灾户情况,县乡村振兴局为因灾易致贫、返贫人口建立绿色通道,先行纳入救助帮扶,后履行识别认定程序,并落实结对帮扶责任人全过程跟踪监测。
(二)开展脱贫成果巩固提升行动
1. 加大教育帮扶力度。严格实行控辍保学“双线”“四联”“五包”“七长”工作机制,加强教育帮扶风险监测,针对疑似失(辍)学学生,定期开展劝返复学,对残疾儿童开展特殊教育或送教上门,采取一生一案,落实一月一报,实现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零辍学。严格“学校摸底、学生申请、学校评议、学校公示、县教育部门审核”程序,落实教育资助政策,规范资金发放,加强全过程监管,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不漏一人,应享尽享、应助尽助。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时足额拨付营养膳食补助金。
2. 提升健康帮扶成效。建立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预警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健康帮扶机制,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作用,对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大病、重病救治情况进行监测,分类建立监测台账,主动发现、及时跟进,做好救治、康复等健康服务,配合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和社会救助、慈善帮扶等措施。落实健康帮扶措施,按照“定定点医院、定诊疗方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原则,对30种大病住院患者进行规范化治疗。开展脱贫人口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四种主要慢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率不得低于其他重点人群。加强农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和救治保障,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医疗照护、0—3岁婴幼儿托育指导和妇女儿童保健服务,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健康预防政策。对脱贫人口、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落实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报销政策。动态监测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实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优化镇、行政村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卫生院、卫生室设置,加强人员配备,改善设施条件,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加强巡诊、派驻镇(街道)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管理,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3. 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对照中省市关于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长效机制要求,建立专项调度、动态监测、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提高参保质量。定期不定期进村入户,通过上门宣传、发放明白纸等宣传方式,加强参保政策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农户积极参保,建立完善参保台账,确保2024年全县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100%参保。积极协调做好信息数据对接,督促各镇(街道)加大摸排核实力度,分类建立参保资助台账,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特困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扶养儿童给予380元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给予215元定额资助;监测对象给予215元定额资助),减轻困难群众参保经济负担。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梯次减负功能,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继续落实大病保险政策,对困难群众分类做好医疗救助工作,守牢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底线屏障。健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人群主动发现、动态监测、信息共享、精准帮扶机制,依托国家医保信息平台,重点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中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加强与防返贫监测平台、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信息共享,及时推送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信息,将核查认定后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防止出现规模性因病返贫致贫现象。
4. 强化住房安全保障。督促各镇(街道)持续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每月报送1次重点人群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结果,对于农户住房出现漏雨、墙体裂缝等一般性损坏的,镇村督促农户立行立改,消除住房安全隐患。对监测发现的C、D级住房安全问题,及时建立工作台账,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住房安全问题排查鉴定,并录入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对符合条件的危房户及时纳入危房改造范围,落实“四清一责任”(“问题清、鉴定清、改造清、验收清”,各镇(街道)签字背书夯实责任),实行销号管理制度,解决一户,销号一户,确保所有保障对象住房安全。严格落实“农户申请、村级评议、镇(街道)审核、县级审批”程序,将唯一住房经鉴定为C、D级或无房户且农户自愿申请改造的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及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严格执行“一户一档”“开工一户、录入一户,竣工一户、完善一户”管理制度,将危改户相关信息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档管理。对2024年确定的60户危改户,加强监督管理,在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选择低成本的改造方式加快工程进度,确保10月底前全部竣工,11月底完成验收并兑付补助资金。
5. 强化饮水安全保障。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按照“日巡访、周汇总”方式,安排人员做好饮水安全巡访,分别于4月份、10月份组织对全县179个行政村集中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敲门入户大排查行动,对巡访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指定专人处置解决,确保供水设施安全平稳运行。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加强与气象、应急等部门对接,做实应急供水方案,加强演练,防止出现规模性饮水不安全问题。改造提升老旧供水管网和设施,解决农村供水的“卡脖子”问题,实施小型工程标准化建设和改造提升,推进供水入户,提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加快实施底庙镇店子河村、张洪镇秦家村等13处供水巩固提升工程,对全县210个检测点每月进行1次21项检测,全年进行2次32项全分析检测、2次46项全分析检测;对全县71处自备水源供水工程,全年进行1次32项全分析检测,确保全县农村饮水水质安全。健全完善农村供水管水员制度,通过村集体经营收益、光伏发电收入补贴等方式,对农村供水管水员给予相应补贴。明确农村供水管水员的岗位职责,利用《农村供水管水员知识问答》等培训教材,采取适宜培训方式,提高农村供水管水员履职能力。
6. 提升兜底保障水平。落实《关于全面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低保扩围增效,规范完善低保准入条件,完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遭遇突发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提高制度可及性、救助时效性。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落实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大兜底保障政策宣传培训力度,做好分层分级政策培训和群众性政策宣传。强化低收入人口监测帮扶,全面落实《咸阳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要求,健全信息交换制度机制,实现民政、人社、医保、残联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制度化、常态化,筛查比对重点对象,及时查访核实,分层分类实施救助。规范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工作,根据低收入人口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或急难社会救助。加强与防止返贫监测机制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等按规定纳入相应救助帮扶范围。持续提升特困供养服务质量,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采取政策宣传、上门劝说、入住体验等措施,吸引更多人员入住县中心敬老院。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数据筛查比对,动员残疾人及时办证,摸清无劳动能力或自身缺乏发展能力的困难残疾人底数,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三)开展产业发展提升行动
1. 分类推进产业发展。持续提升“一镇一特”“一镇一园”建设水平,培育壮大乡村产业体系,多渠道促进农民致富增收。着力构建“六主导四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打造“两带三区多点”产业空间布局,做深“粮食链”“苹果链”“养殖链”“蔬菜链”“药材链”“融合链”,新增高标准农田4.2万亩。做强做优“马栏红”旬邑苹果品牌,新建高产高效“万元果”示范园300个,改造果园2000亩。加快推进黄马甲千万羽蛋鸡养殖基地、温氏生猪饲料厂建设,带动农副产品形成产业集群。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发展共享村落3个、共享庭院160家,建设休闲农业、创意农业、健康养老等新兴产业,打造省级非遗示范名镇1个。实施乡村文旅深度融合工程,打造“庭院经济”示范户200个。
2. 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持续巩固村集体经济“清零消薄”行动,用足用活有效衔接项目资金,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营风险,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村达到40%以上。做好“土特产”文章,统筹推进彩贴剪纸、花子馍、老玉米糁、杂粮、紫苏油、土蜂蜜、老豆腐等特色产业品牌建设,打造“一村一品”。坚持“旅游+农业”“文化+农业”发展模式,推动集体经济协调发展。
3. 健全联农带农益农机制。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把群众牢牢镶嵌在产业链上,鼓励以出租、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全年培育家庭农场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创建市级以上专业合作社3家、家庭农场3家,培育高素质农民300名。
4. 发挥小额信贷作用。充分发挥财政贴息资金引导作用,严格落实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加大贷款需求摸排和投放力度,简化优化贷款流程手续,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做到“应贷尽贷”,支持脱贫人口及边缘易致贫人口通过发展生产稳定增收,确保新增贷款规模不低于去年。细化信贷资金使用管理,做好到期贷款及时催收,力争贷款逾期率始终控制在0.5%以内。稳健做好风险补偿代偿,对逾期超过半年的贷款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做到应偿尽偿。
(四)开展稳岗就业提升行动
1. 积极拓宽就业渠道。用足用好稳岗就业政策,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金秋招聘月等就业专项活动,通过举办招聘、劳务协作、就近吸纳、公岗安置、扶持创业等措施,多渠道帮助脱贫群众稳岗就业,全年脱贫劳动力务工规模不少于1.9万人。
2. 精准核实务工信息。县人社局指导各镇(街道)充分发挥“四支队伍”作用,常态化入户采集核实务工信息,及时掌握务工情况,建立完善实名制务工台账,县人社局汇总后每月25日前报送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各镇(街道)及时更新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务工监测”模块数据,确保县镇村三级脱贫人口务工台账数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 落实稳岗就业政策。落实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就业政策,发挥好乡村公益性岗位“稳就业、托底线、救急难”作用,梳理整合人社、林业、水利、发改等部门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群体,确保全县乡村公岗安置脱贫人口数量不少于上年度(其中,就业乡村公岗580人,护林员43人,护河员502人,光伏公岗527人)。持续落实省外务工人口每人每年一次性500元的跨省转移就业交通补助政策以及跨市县交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求职补贴等政策。
4. 扎实开展技能培训。利用县公共实训基地资源,围绕县域特色产业发展、企业用工需求、脱贫群众就业意愿和技能特点,精准设置培训课程,大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持续打造“旬邑马栏红务果人”劳务品牌,全年组织开展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不少于1400人。
(五)开展驻村帮扶提升行动
1. 强化选派管理。对全县所有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规范选派政治素质硬、业务能力强的第一书记、驻村队员。制定驻村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强化驻村干部日常管理和考核,建立“镇党委负总责、村‘两委’联动协同、派出部门责任捆绑”管理机制,做到“人到身到心到”。每月开展2次驻村干部督导检查,每季度下发1次督导检查情况通报,每年进行1次考核,对表现出色的给予评优奖励,对不胜任的及时召回。
2. 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定期抽查抽考、座谈交流、督导检查等方式,不断加大政策业务培训力度。举办全县驻村干部业务专题培训班,力促驻村干部全面熟练掌握村情、户情,牢记政策法规,解决驻村干部政策“不明白”、掌握“不全面”,工作上“不想干”“不会干”“干不好”等难题。
3. 强化措施保障。关心支持驻村干部工作和生活情况,各派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半年到村调研指导1次,每半年听取1次选派人员工作情况汇报,每年至少召开1次驻村帮扶专题会议。全面落实驻村干部年休假、生活补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交通补助、健康体检等关爱制度。深入挖掘发现驻村工作的先进典型和事迹,教育引导驻村干部在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事业中走在前、作表率。
(六)开展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提升行动
1. 加强搬迁群众产业就业帮扶力度。落实产业扶持补助政策,督促指导各相关镇(街道)做好搬迁安置群众就业排查,积极宣传动员有劳动能力的搬迁户到配套产业点就业,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群众实现1户1人以上就业。
2. 完善安置点基本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安置点水、电、路、气、垃圾处置等配套设施情况排查管护,对接相关部门,保障安置点户籍管理、学生就读、城镇医保、养老参保、兜底保障、残疾人补贴等方面配套政策落实。
3. 提升安置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健全搬迁安置村(社区)党组织体系,各派出单位按要求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加强社区安全治理,强化社区融入,不断提升安置村(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避免群众迁入地和迁出地“两头跑”现象。
(七)开展财政衔接资金项目使用管理提升行动
1. 严格资金项目使用管理。聚焦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集体经济、人居环境改善等,按照“村申请、镇初审、部门审核、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建好储备项目库,编制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确保项目契合政策、符合实际。每半年对储备项目进行一次动态调整,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实施。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加强资金信息数据系统平台日常管护,不断修正完善项目资金系统数据信息,每月组织开展系统项目资金数据集中排查,督促各责任单位月底前修正完善数据信息,确保数据符合逻辑、符合实际。县乡村振兴局要联合各相关单位,围绕各项目开工率、完工率、报账率三项指标进行检查考核,各项目实施单位要确保项目资金支出率达到4月底30%以上、6月底50%以上、9月底75%以上、12月底100%。
2. 强化扶贫资产后续管护。县乡村振兴局指导各镇(街道)、各行业部门全面摸清项目资产底数,建立台账,明确资产权属,落实管护责任。对2013年至2023年底使用各级财政扶贫资金、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行业扶贫资金、苏陕协作资金和社会扶贫资金、地方债券支持脱贫攻坚资金等资产进行全面“回头看”,重点检查扶贫项目资产底数是否清楚,是否遗漏,资产分类是否准确,登记造册。健全后续管理运行机制,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各行业部门对摸底的项目资产,按照县、部门、镇、村四级建好扶贫项目资产台账,明确产权归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资产确权、移交工作,并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体系管理。按照“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的要求,建立经营性资产后续管护机制,明确管护责任人,签订管护协议,做好日常管护运行,确保资产长期稳定发挥效益。县乡村振兴、农业、财政、果业、发改等部门成立专项督查组,分别于6月、9月、11月围绕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支持项目和扶贫资产管护工作,按照“项目实施单位自查、县级联合检查”方式,对各镇(街道)、各部门衔接资金项目使用管理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八)开展社会帮扶提升行动
1. 积极开展中行定点帮扶。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全年向各类产业主体投入帮扶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提供“耕耘者”振兴计划等乡村振兴理论与实践指导,利用中行开发线上课程,对村干部、乡村振兴带头人和技术人员开展远程培训,全年培训人数不低于5000人次。建好帮扶项目资产台账,明确产权归属,做好资产确权、移交工作。
2. 持续深化旬泰对口协作。细化落实《泰兴市“十四五”对口帮扶旬邑县协作规划》,编制2024年泰旬协作工作要点。积极主动对接交流,力争上半年完成互访活动,签订两地年度结对帮扶协议,明确全年协作交流工作目标。分批组织结对镇、村、部门开展“组团式”交流活动,主动互访交流,递交帮扶清单,深化帮扶措施。严格按照省市《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以主导产业发展、延长产业链条、共建产业园区、易地搬迁后扶帮扶等为重点,挖掘、培育一批契合旬邑特色的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项目。深化泰兴经济开发区、泰兴黄桥经济开发区、泰兴市农产品加工园区与旬邑医药健康产业园合作共建,加快创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积极引进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培育苹果、紫苏油、麻鸭等特色农副产品加工销售一体化产业规模。招引泰兴医药企业在园区落户建厂。通过“四方双结对、共建示范村”协作试点,建设具有泰旬协作特色的乡村振兴示范村。
3. 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等行动。引导民营企业以产业帮扶为重点,加强与村集体合作,通过联建联管、入股经营、保底分红等方式,发展壮大休闲农业、研学农业、乡村旅游业等特色现代农业,全年促成5家以上企业与村集体合作建设产业项目。大力弘扬“发展企业、回馈社会”的光彩精神,主动发现社会困难群体,组织倡导民营企业通过捐款捐物、认购农副产品等形式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扶危济困,奉献爱心,全年组织20家以上企业通过公益捐赠助力乡村振兴。对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情况进行实地走访,精心宣传报道参与热情高、带动能力强、帮扶效果好典型案例。持续探索“万企兴万村”行动新模式,推荐“万企兴万村”行动典型村、典型项目(企业)各1个。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专项帮扶行动,大力推进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工作。
(九)开展乡村建设提升行动
1. 强化规划引领作用。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布局,加快推进所有村庄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强化乡村空间设计和风貌管控,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合理确定村庄用地布局,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建牌楼亭廊“堆盆景”。深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整理,盘活闲置存量集体资产,优先保障农民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和产业用地需求,完成3个省级重点帮扶村,12个省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以及省市级“千万工程”示范村规划编制任务。
2. 深入推进环境整治。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三清、两拆、两改、一转变”专项整治和“送树进村·增萌添彩·绿美家园”三年行动,长效化推进建管护一体,全年建成美丽宜居示范村23个。探索可复制可推广改厕模式,全年改建卫生厕所2600座,确保改一户、成一户。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有机衔接,促进粪污、有机废弃物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鼓励有条件的村庄推进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及时清运处置。
3.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安”一体化发展新路径,通过“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加强专业化管护,深入实施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有序推进乡村物流、宽带网络、数字乡村建设,夯实乡村振兴发展基础。推进县域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乡村交通、消防、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4. 狠抓示范镇村创建。深化乡村振兴“十个一”示范创建,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样板,争创省市级“千万工程”示范村5个。每季度举办乡村振兴“拼搏赶超”擂台赛,持续巩固示范镇村创建成果,打造“十镇五十村百点”新格局。加大财政、金融、土地、人才、项目等方面倾斜力度,支持省级重点帮扶镇村建设。
(十)开展乡村治理提升行动
1. 强化党建引领。建好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深化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健全选育管用机制,强化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培育。加强村干部管理监督,抓实农村党员教育培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 繁荣乡村文化。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创新乡村治理抓手载体,组织开展乡村治理、文明家园创建、道德模范评选等活动。深入挖掘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支持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提升乡村的内在价值、文化底蕴、精神风貌。
3. 深化移风易俗。组织开展移风易俗宣教活动,完善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等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逐步推动解决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现实难题,培养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4. 建设平安乡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治理方式。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防范。加强农村防灾减灾工程、应急管理信息化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升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实施步骤
“十大提升行动”从2024年3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此后转入常态化,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3日前)。各镇(街道)、各部门召开“十大提升行动”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集中宣传行动的重要意义及内容,广泛调动全县干部群众参与提升行动的积极性。
(二)集中实施阶段(4月4日—10月31日)。围绕“十大提升行动”工作重点,实行挂牌作战、网格式管理,倒排工期、责任到人,集中力量全面提升巩固衔接各项工作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采取“部门、镇(街道)自查、县级督导考核”的方式,对推进“十大提升行动”成效进行考核检验,考核结果作为年终成效考核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级领导对照包联镇村任务,深入联系点开展检查指导,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各牵头部门“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亲自上手,安排部署、分析研判,解决重点难点;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每月至少1次深入包抓村,现场查看工作进展情况,指导逐项落实任务。
(二)强化任务落实。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地、抓推进,坚决防止出现松劲懈怠心理和“歇歇脚”现象。各牵头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每月列出任务清单,指导逐项对标提升。各相关部门要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任务落实。各镇(街道)要充分发挥村干部、驻村干部、网格员等力量,常态化推进任务落实。
(三)强化跟踪问效。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建立“月通报、季调度、半年点评、年终总结”和“常态化督导”责任落实机制。“月通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巩固衔接督查巡查办组成督查小组,每月至少1次深入镇(街道)、部门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形成督查报告,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审阅,并进行通报。“季调度”,于5月底、8月底、11月底,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召开“十大提升行动”工作调度会,听取工作汇报,查找问题不足,拟定整改措施。“半年点评”,6月底,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全县“十大提升行动”半年点评会,点评工作进展,推进工作落实。“年终总结”,年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全县“十大提升行动”总结会,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常态化督导”,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巩固衔接督查巡查办不定期深入一线督查检查,建立问题台账,下发整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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