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9016021738F/2015-0052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
公开日期 | 2015-12-15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一、机关工委概况
1、机关工委主要职责
县直机关是县委的派出机构,领导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工作。
(1)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分类指导机关党的建设工作。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组织与县委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4)负责县直机关总支、支部的建立、改选,县直机关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委员的考察、审批工作,负责县委表彰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考核上报工作,搞好县直机关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
(5)负责教育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对新发展 预备党员的审批和需转正党员的审批。
(6)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严格侵犯执行党的纪律对党员进行监督,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7)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抓好县直机关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县直机关党员民主生活会管理,协助县委有关部门抓好县直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作风建设。
(8) 做好县委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关工委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支决算总表(附表一)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二)
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附表三)
三、机关工委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41.42万元。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42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支出总计41.4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9.4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2)项目支出12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项目7万元,教育支出项目5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2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使用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59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