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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 2018-10-15 17:42:08
来源: 旬邑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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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29016021738F/2018-01039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旬邑县
公开日期 2018-10-15 有效性
主题词 旬邑县 林业局 2017 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林业及其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林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

2、审核、指导全县林业系统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监督全县各项林业资金;负责全县林业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3、负责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草)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作;负责以植树种草、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指导林业有害生物和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工作;承办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工作;对依法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负责县属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批工作。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在国家、省、市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负责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出境审批工作;负责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审批工作;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临时占用湿地恢复方案的核准工作。

6、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林业公安工作,指导林业公安队伍建设,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

7、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负责编制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审批、核准全县林业投资项目。监管全县国有林业资产。

8、负责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政策,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负责退耕还林和林权纠纷调处工作。

9、指导各类商品林和风景林的培育。对全县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进行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负责林区木材加工经营的许可工作。

10、负责全县林业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1、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旬邑县林业局2017年营造林4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5万亩,封山育林1.3万亩,飞播造林1.2万亩);美丽乡村建设2个,道路绿化30公里,建设咸旬高速林带11公里。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旬邑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7个。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7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旬邑县林业局(机关)

2

旬邑县森林公安派出所

3

旬邑县林业工作站

4

旬邑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5

马栏国有生态林场

6

石门国有生态林场

7

旬邑县小寺子种苗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29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302人;实有人员339人,其中行政34人、事业305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旬邑县林业局2017年度收入总额5098.9万元,比2016年度收入的5329.57万元减少了230.67万元;支出总额4956.5万元,年末结余142.4万元,比2016年度支出的5329.57万元减少了373.07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森林防火二期项目已完成,减少了项目支出,因此决算减少。

2、2017年度收入构成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98.9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3、2017年度支出总额4956.5万元,具体分项如下:

(1)基本支出2453.7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43.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2.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56万元。

(2)项目支出2502.73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退耕还林项目777.84万元,森林培育项目485.35万元,节能环保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478.66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238.24万元,森林资源管理163.9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支出91.8万元,其他林业支出72.18万元,林业防灾减灾64万元,林业科技推广及其他科学技术项目支出5万元,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支出125.76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旬邑县林业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098.9万元,比2016年度收入的5329.57万元减少了230.67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额4956.5万元,年末结余142.4万元,比2016年度支出的5329.57万元减少了373.07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森林防火二期项目已完成,减少了项目支出,因此决算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旬邑县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6.5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1342.27万元,农林水支出3614.2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旬邑县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53.77万元。具体分项如下:

人员经费支出2336.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43.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2.92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117.5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7.5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7.64万元,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减少0.98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公务接待比上年度减少了12批次、175人次。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运行维护费17.28万元用于10辆执勤、执法、公务车辆在森林管护、森林防火、林业生产、案件查处等方面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0.36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管护、森林防火、林业生产及其他业务的设计、检查、验收、勘察等事项发生的17批次、72人次的接待支出。

2、培训费支出1.28万元,用于完成特定工作业务,针对相关培训对象进行的培养培训支出。比2016年度的培训费支出增加了0.54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培训次数比上年度增加了3次。

3、会议费支出0.66万元,用于完成特定工作业务而召开的会议支出。比2016年度的会议费支出增加了0.59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会议次数比上年度增加了5次。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98.9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行产生的水费、电费、暖气费、差旅费、执勤、执法、公务车辆在森林管护、森林防火、林业生产、案件查处等方面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较上年度增加13.53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了森林防火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8.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8.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林业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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