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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水利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 2018-10-15 17:45:03
来源: 旬邑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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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29016021738F/2018-01040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旬邑县
公开日期 2018-10-15 有效性
主题词 旬邑县 水利局 2017 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渔业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及《陕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全县水利、防洪、渔业等规范性文件及政策,并负责监督实施。

(2)、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拟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计划,并监督实施;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和重大建设项目情况对水资源和防洪进行论证;组织施实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3)、制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节约用水规划及实施办法,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4)、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监测江河、水库、湖泊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5)、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政、水保执法;协调和处理地区、流域及部门之间的水事纠纷。

(6)、组织编制大中型和跨地区水利机械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全县已成水利工程进行管理;负责管理全县河道、水库、滩涂等水域岸线及主要河流、水库的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负责全县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

(7)、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县大型水利灌区管理及联网高度工作;指导全县已成灌区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负责城市、乡镇供水水源和自来水的管理工作;负责非营业性矿泉水、地热水的开采管理工作及营业性矿泉水、地热水取水许可证的发放和开采限量的核准。

(8)、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

(9)、负责水利科技与教育工作;组织水利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

(10)、负责全县渔业工作;主管全县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11)、承担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流和重要水库、水电站工程实施防汛抗旱高度。

(1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水利部门的国有资产和水利专项资金进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水费和水电价格进行管理。

(13)、负责农村水电,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14)、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完成治理水土流失81.48平方公里,解决了5.7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完成水产品产量92吨,水资源费计征入库10万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旬邑县水利局(机关)

2

旬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3

旬邑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4

旬邑县农村供水管理服务站

5

旬邑县水利工程灌溉管理站

6

旬邑县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7

旬邑县水利工作队

8

旬邑县渔政监督管理站

9

旬邑县底庙水利管理站

10

旬邑县职田水利管理站

11

旬邑县土桥水利管理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1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304人;实有人员401人,其中行政15人、事业386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旬邑县水利局2017年度收入总计10460.09万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1137.56万元,原因是2017年度人员工资、经费小幅上涨,项目收入增加,因此决算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75.14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收入189.32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城乡社区支出基金、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基金。

(3)事业收入795.63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和结余17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旬邑县水利局2017年度支出总计9178.7万元。具体分项如下:

(1)基本支出2539.6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27.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1.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0.58万元。

(2)项目支出6639.08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农业综合开发项目366.87万元等。

(3)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取的事业基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1298.39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旬邑县水利局2017财政拨款收入9664.46万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832.89万元,原因是2017年度人员工资、经费小幅上涨,项目收入增加,因此决算增加。2017财政拨款支出8383.07万元,比2016年决算减少269.18万元,原因是项目资金结转下年,因此决算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具体数据在已在公开表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3.9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13.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29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收入189.32万元,支出189.32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城乡社区支出基金、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基金。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5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用于;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5万元主要用于9辆公务用车的日常使用、保养及维护工作。

3、公务接待费0.16万元主要用于2次公务接待,共计16人数的公务会议、接待等工作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4.56万元,主要在于本年度公务用车使用减少。

(二)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1、会议费支出总额0万元,为完成特定工作业务而召开的会议支出。

培训费支出总额0万元,为完成特定工作业务,针对相关培训对象进行的培养培训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664.46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1万元,较上年增加5.79万元,主要由于本年度局机关日常公务工作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政府财政支出0万元,本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集中采购事项。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9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水利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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