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9016021738F/2016-0065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
公开日期 | 2016-03-17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根据《旬邑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旬财发[2016]4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部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议方案;研究制定选拔、考核干部的规定和程序;负责全县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二)对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办理县委向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推荐干部工作;办理县委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审批工作;负责党群、人大常委会、政协、法检两院科级及以下干部的年度考核、职位管理、调配等工作;协助管理省属、市属在旬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有关干部的交流工作。
(三)拟订全县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指导、管理工作。
(四)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对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建设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措施,并进行宏观指导、督促检查;负责全县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负责组织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党员电化教育和远程教育工作。
(五)负责县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六)规划指导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督促和检查党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并具体组织县委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
(七)指导全县人才工作,推动和促进社会各类人才成长、开发和合理配置,负责选拔和管理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专门人才。
(八)指导、管理全县各部门、镇(办)干部监督工作,参与拟订干部监督工作的政策规定,审理县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承办各类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
(九)负责县级党委、人大、政协、民主党派、法院、检察院和县级群众团体机关公务员及其事业单位人员的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并依法指导全县党群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
(十)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档案管理,并指导全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检查各部门、镇(办)有关工作,及时向县委、市委组织部报告全县党的组织、干部、人才工作情况。
(十二)研究制定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政策和规划;引导和监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领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支持和指导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调有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考核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对考核结果的运用提出意见和建议;完成考核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宏观指导离退休干部工作;办理全县干部的离休和县委管理干部的退休审批手续。
(十五)承办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旬邑县委组织部实有人数27人。部机关内设10个科室,秘书科、干部科、组织科、监督科、干部档案室、电教(远教)中心、干训人才科、信息科、基层办、非公党建工委。
三、三公经费预算数额较上年有所减少
预算三公经费主要与组织工作开展业务相关联,随着单位人数不断减少,本着节源开流的艰苦作风,与上年度相比有所下降,对自身的工作提出了更严苛的要求,在工作中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努力做好年终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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