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9016021738F/2016-0065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
公开日期 | 2016-03-17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旬邑县文物旅游局于2014年元月份批准调整设立,为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负责全县文物保护、旅游开发以及文物旅游行业管理工作。下辖2个基层单位:旬邑县博物馆、唐家民俗博物馆,现有在职职工43名。
一、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说明
2016年文物旅游系统预算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支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工资福利支出是依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单位2016年1月在册人数编制;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个人三费(取暖、降温、福利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按照县财政预算标准编制;项目支出主要是按照今年开展的各项工作任务确定。
二、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县文物旅游局(含县博物馆、唐家民俗博物馆)收入预算为300.3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258.3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4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计划70万元);支出预算总额30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38万元,项目支出73万元(文物管理保护经费26万元,旅游工作经费5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民俗馆运行经费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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