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9016021738F/2016-0066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
公开日期 | 2016-03-17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一、单位基本情况
旬邑县盐务局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有关盐业法规、政策;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食盐质量,审核、发放食盐零售许可证书;打击涉盐违法活动,维护盐业市场秩序。
二、单位构成情况及人员情况
旬邑县盐务局属县直属事业单位,现有干部职工12人,其中行政2人,事业10人,财政局核定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员只有2人,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属于县级以及预决算单位。
三、201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支出123,112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1231,12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2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872 元。
2、三公经费支出为480元,其中480元为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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