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9016021738F/2016-0070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
公开日期 | 2016-03-17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1、旬邑县水利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渔业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及《陕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全县水利、防洪、渔业等规范性文件及政策,并负责监督实施。
(2)、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拟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计划,并监督实施;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和重大建设项目情况对水资源和防洪进行论证;组织施实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3)、制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节约用水规划及实施办法,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4)、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监测江河、水库、湖泊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5)、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政、水保执法;协调和处理地区、流域及部门之间的水事纠纷。
(6)、组织编制大中型和跨地区水利机械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全县已成水利工程进行管理;负责管理全县河道、水库、滩涂等水域岸线及主要河流、水库的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负责全县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
(7)、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县大型水利灌区管理及联网高度工作;指导全县已成灌区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负责城市、乡镇供水水源和自来水的管理工作;负责非营业性矿泉水、地热水的开采管理工作及营业性矿泉水、地热水取水许可证的发放和开采限量的核准。
(8)、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
(9)、负责水利科技与教育工作;组织水利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
(10)、负责全县渔业工作;主管全县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11)、承担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流和重要水库、水电站工程实施防汛抗旱高度。
(1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水利部门的国有资产和水利专项资金进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水费和水电价格进行管理。
(13)、负责农村水电,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14)、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旬邑县水利局的决算单位构成
旬邑县水利局、旬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旬邑县水土保持工作站、旬邑县农村供水管理服务站、旬邑县水利工程灌溉管理站、旬邑县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旬邑县水利工作队、旬邑县渔政监督管理站、旬邑县底庙水利管理站、旬邑县职田水利管理站、旬邑县土桥水利管理站。
3、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结合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重要部署,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
核定我部门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1604.39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604.39万元。支出预算总额160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8.36万元(差补119.75万元),项目支出56万元(预算内安排2016年工会工作经费1万元,防汛经费10万元,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运行经费5万元,翠屏湖(1、5、6、7号橡胶坝)运行管理费40万元)。
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232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52320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3、公务接待费52320元主要用于公务会议、接待等工作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4320元,其中,车改之后取消公务用车,调减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000元,公务接待费小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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