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9016021535T/2024-00009 | 主题分类 | 物价 |
文号 | 旬发改〔2024〕101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日期 | 2024-07-23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住建局、国网旬邑供电公司:
为了规范全县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降低群众充电负担,提高群众户外充电积极性,现将咸阳市发改委转发陕西省发改委《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的通知(咸发改价费〔2024〕33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此件需转发至各社区及物业服务企业)
旬邑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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