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3-0115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
公开日期 | 2023-02-27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通报工作的通知》(陕政公开办〔2021〕7号)和《咸阳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一季度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工作,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网站总体上符合《指引》及省、市政府网站普查的有关要求,各级各部门负责的政府网站相关栏目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良好。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已纳入“陕西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19个政务新媒体账号,总体运行情况良好。
(三)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告发布情况。按照省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陕政公开办〔2022〕33号)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完成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信息发布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政府网站。此次检查发现政府网站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多数单位经通知提醒后能及时进行更新,但仍有部分单位网站栏目存在更新不及时现象。
(二)政务新媒体。“平安旬邑”微博、超过2周未发布更新有效信息被判为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增强责任意识。各部门、镇办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持续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要强化发布审核把关,坚持先审后发,强化常态化巡查,对拟发布信息要反复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牢牢守住信息内容和安全保障底线。
2、及时进行整改。各镇办、各部门要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内容管理,坚决杜绝长期不更新、发布内容不规范等情况。同时,要对照一季度检查中通报的问题,强化措施,尽快进行整改,同时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的类似问题进行彻底整改。
旬邑县政务信息中心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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