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3-0266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
公开日期 | 2023-11-27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通报工作的通知》(陕政公开办〔2021〕7号)和《咸阳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要求,我中心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四季度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工作,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检查结果来看,大多数责任单位能够按照要求,及时、规范维护分管栏目,积极配合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管理运行工作。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各级各部门负责的政府网站相关栏目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良好。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已纳入“陕西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18个政务新媒体账号,总体运行情况良好。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政府网站栏目与个别政务新媒体不能较好保障内容更新,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质量不高等问题。
(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落实不严。一些政府网站栏目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不严,仍存在发布固定表述错误信息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内容保障和审查。各部门、镇办要严格执行信息内容审核发布机制,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先审后发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时效。要定期逐个页面进行检查,对内容无法保障、访问量低的栏目要进行整合或关停,提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整体运行水平。
(二)及时做好年度报告公开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工作要求,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数据统计和编制,确保按时完成年报发布工作。
旬邑县政务信息中心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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