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4-0049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通报工作的通知》(陕政公开办〔2021〕7号)和《咸阳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要求,我中心组织开展了全县2024年第一季度政务公开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查发现,大多数单位能够按照《旬邑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旬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运行的政府门户网站1家,实时链接陕西权责清单网、陕西政务服务网(旬邑县)等。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县政府门户网站运行安全、平稳、有序,各单位能够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各级各部门负责的县政府网站相关栏目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已纳入“陕西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18个政务新媒体账号,总体运行情况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时效性、内容质量有待加强。
二是部分单位政务新媒体信息不能定期更新,发布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相关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主体责任,健全信息发布、转载审查机制,规范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内容更新及时,严禁错敏字词、病句、错链、涉密信息反复出现,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引发负面舆情。
(二)夯实管理措施。要认真谋划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深化政务“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或转载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多元化多渠道加强政策解读,规范办事服务事项管理,持续提升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服务能力。
旬邑县政务信息中心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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