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9016021738F/2024-0166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为切实做好政府网站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要求,县数据服务中心于近期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四季度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检查结果来看,大多数责任单位能够按照要求,及时、规范维护分管栏目,积极配合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管理运行工作。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各级各部门负责的政府网站相关栏目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良好。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已纳入“陕西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的20个政务新媒体账号,总体运行情况良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网站内容信息更新不及时。检查发现,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审计局等个别单位分管的网站栏目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落实不严。部分单位信息发布审核不严,仍存在发布固定表述错误信息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内容保障和审查。各部门、镇办要严格执行信息内容审核发布机制,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先审后发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时效。要定期逐个页面进行检查,对内容无法保障、访问量低的栏目要进行整合或关停,提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整体运行水平。
(二)及时做好年度报告公开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工作要求,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数据统计和编制,确保按时完成年报发布工作。
旬邑县数据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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