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2-0207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
公开日期 | 2022-07-06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旬邑县 担保贷款 融资 担保公司 免费 担保 |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调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分担利息
《陕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支 持金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陕财金办〔2022〕30 号)文件规定,对2022年7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新发放 的个人(含合伙)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原个 人应承担部分由省级财政承担。
降低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条件
小微企业应当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小微企业自 提交申请日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人数达到 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 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小微企业自提交申请日前1年内稳 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
明确贷款利率
金融机构新发放的个人(含1年期以上3年以内贷款)及小微企业(含1年期以上2年以内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上限为一年期 LPR+150BP,其中贫困地区贷款利率上限为一年期 LPR+250BP.
加快与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以下简称再担保公司)业务的开展合作
(一)业务范围
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个人,无法提供反担保且不符合免反担保条件的个人借款人以及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借款人,由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进行担保并免收担保费。
(二)操作步骤
1.个人及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根据个人能否提供反担保方式及小微企业自身抵押担保能力实际,可自主选择是否 由再担保公司进行担保,系统默认为"否",确需再担保公司担 保的,选择"是".
2.人社部门担保机构受理后,对选择"是"的个人及小微企业,在推送与再担保公司签订协议的经办银行时,一并推送再担 保公司。
3.个人及小微企业借款人通过再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其风险分担,由再担保公司和经办银行共同承担。
(三)政策实施期限,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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