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9016021738F/2024-0128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近期,按照省市人社、财政部门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相关文件要求,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原176元/人/月统一提高至188元/人/月,此次提标工作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惠及近5.2万名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县财政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坚持“急事急办、及时高效”原则,提前拨付基础养老提标部分所需资金,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确保参保群众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民生一小步,关乎百姓幸福感的一大步。近年来,县财政局始终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更好保障参保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切实增强城乡老年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书写了精彩的民生答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