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90160215000/2024-00041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文号 | 旬人社发〔2024〕182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4-11-12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咸人社函〔2024〕27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咸人社函〔2024〕272号)
旬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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