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9MB2993077Y/2025-00037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文号 | 2025年第8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日期 | 2025-08-26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近期,旬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调味品、食用农产品2个大类食品36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检出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出食品添加剂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旬邑县城关本明调料干菜店经销的良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318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旬邑县城关本明调料干菜店经销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671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农药残留问题
(一)旬邑县城关马旭超蔬菜店经销的大葱,噻虫嗪检出值为1.10mg/kg,标准值为0.3mg/kg。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旬邑县城关马旭超蔬菜店经销的螺丝椒,噻虫胺检出值为0.15mg/kg,标准值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管辖地的监管部门责令经营/生产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同时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旬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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