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9MB2993077Y/2025-00045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公开日期 | 2025-09-18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旬邑县市场监管局在进行日常监督抽检中发现,旬邑县土桥四季甜蔬菜店销售的“生姜”“芹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就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如下:
一、蔬菜名称:“生姜”“芹菜”
二、抽检日期:2025年6月17日;
不合格项目:噻虫胺项目超标。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
旬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旬邑县土桥四季甜蔬菜店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并责令其:
1、停止销售该批次“生姜”“芹菜”
2、张贴召回公告
经核查,该店销售“生姜”“芹菜”噻虫胺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违法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旬邑县土桥镇四季甜蔬菜店作出行政处罚。
旬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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