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9MB2993077Y/2026-00013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文号 | 2026 年第1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日期 | 2026-03-25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近期,旬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水果制品、糖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10个大类食品96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旬邑县城关新小韩炒货店经销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159g/kg,标准值为0.05g/kg。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旬邑县城关新小韩炒货店经销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0866g/kg,标准值为0.05g/kg。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管辖地的监管部门责令经营/生产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同时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旬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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