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9016021957R/2024-00008 | 主题分类 | 林业 |
文号 | 张政发〔2023〕287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张洪镇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4-10-10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各村委会、驻镇各站所、各中小学:
为了切实做好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森林消防机制,有效遏制和杜绝森林火灾发生,保护生态环境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今年以来,我镇降雨偏多、雨期较长,加之长时间未发生森林火灾,广大干部群众对森林防灭火工作出现了思想松劲的现象。随着冬季到来,天干物燥,传统野外农事用火和习俗祭祀用火逐渐频繁,森林火灾风险增大,防火形势严峻。各村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冬春季森林火灾易发突发频发的复杂形势和面临的艰巨挑战,强化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真正把森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实行森林防灭火与“林长制”相结合的工作办法,落实防火责任,强化防火工作指导.要充分发挥镇、村干部及生态护林员作用,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的网格化管理,确保护林管林、防火、灭火无盲区。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小喇叭等宣传媒体,积极采取刷写标语、悬挂横幅、组装宣传车、张贴戒严令、举办森林防火知识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防火氛围。要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增设固定森林防火警示牌,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高火险区、保护区、封山育林等重点林区的监控,坚决杜绝一切火种进山入林。要加大巡查力度,落实封山、清山制度,教育引导群众文明祭祀,从源头上控制野外用火,确保林区安全。
三、严控野外火源,加强源头管控
各村要及时组织人员,认真排查本辖区的森林防火漏洞,彻底消除各种火灾隐患。要对林区及其周边村庄、居民点等重点部位,林区输配电通信线路等重点设施,公墓、坟场等重点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台账、销号式整改,坚决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要重点检查野外用火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林区及周边痴呆傻人员的监控,落实监护人责任,签订责任书,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及时解决,消除隐患。特别是要在元旦、春节、元宵、清明等重点时段、关键节点,切实夯实责任、强化措施、配强力量、配足物资,加强防范。镇派出所要加大对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制止违规用火、随意用火等行为,做到见火必查,违章必罚,违法必究,犯罪必惩,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肇事者,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四、要落实保障措施,完善应急预案。
各村要根据《张洪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完善扑火预案,并通过实地演练对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进行检验。要加强联防应急抢险队伍建设,落实联防措施,促进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要购买储备铁锨、灭火器、防火服、防毒面具等应急抢险物资。各村要组建不少于30人的森林防灭火应急抢险队伍;要加强对森林防灭火应急抢险队伍的训练和管理,定期对队员进行集结点验,时刻保持临战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快速反应、主动出击,科学扑救。
五、要加强值班值守,严肃督查问责。
从现在开始,各村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防止脱岗漏岗现象发生,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各村要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向镇农业办上报火情信息,做到有火报警,无火报平安,不得迟报、瞒报。镇政府将严格按照《张洪镇生物质禁烧和散煤禁烧十条措施》进行奖惩,对村干部重视、预防严密、措施得力的村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防范不力或贻误时机,使小火酿成大灾的各村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张洪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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