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3-02139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
公开日期 | 2023-09-26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旬邑县市场监管局在进行日常监督抽检中发现,旬邑县太村镇金麦嘉鲜榨油坊生产销售的荏油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就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荏油;
抽检日期:2023年8月8日;
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项目超标。
二、风险控制措施
旬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旬邑县太村镇金麦嘉鲜榨油坊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并责令其:
1、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
2、及时采取有关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3、迅速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及时整改。
经核查,该店销售过氧化值项目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荏油的违法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进行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05元;
2、罚款3000元。
旬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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