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9MB2992189L/2025-00006 | 主题分类 | 卫生 |
| 文号 | 无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医疗保障局 |
| 公开日期 | 2025-02-26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问: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对象是哪些?
答:1.户籍在我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
2.持有咸阳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居民;
3.12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其监护人具有我市城乡户籍、居住证或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可视同取得居住证;
4.咸阳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统一参加学校所在地居民医保,参保由学校统一组织,提供相关资料,原则上整体参保。
问:2025年居民医保补缴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参保缴费设置补缴期,补缴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问: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我市执行全省统一标准,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统一为1070元,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670元。
问:居民医保(一般参保人员)缴费后,医保待遇什么时候生效?
答:一般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补缴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缴期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温馨提示
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2025年度咸阳市城乡居民参保补缴期,请广大城乡居民充分认识参加居民医保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积极主动参保缴费,实现应保尽保、应享尽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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