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9MB2992189L/2025-00008 | 主题分类 | 卫生 |
| 文号 | 无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医疗保障局 |
| 公开日期 | 2025-02-26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问:新生儿参保时间有何规定?
答:新生儿出生90天内务必办理参保,年度内出生90天内缴费和跨年度新生儿参保缴费待遇政策有所不同。
问:年度内出生新生儿参保政策如何规定?
答:2025年1月1日起,年度内出生新生儿,90天内由监护人为新生儿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 月31 日,未在90 天内缴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后的次月至12 月31 日。
问:跨年度出生的新生儿如何参保?
答: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出生当年12月31日不足90 天,监护人根据医保待遇享受时间,在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可选择缴纳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也可选择缴纳出生次年的医疗保险费。
问:跨年度出生,未在90天内参保的新生儿,是否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答:未在90 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按一般人员参保缴费及享受待遇相关规定执行,即在补缴期参保,待遇享受需3个月等待期。
温馨提示
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2025年度咸阳市城乡居民参保补缴期,请广大城乡居民充分认识参加居民医保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积极主动参保缴费,实现应保尽保、应享尽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