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图片右键保存至桌面打印

点击右键保存图片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共资源 > 土地供应计划

旬邑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时间: 2024-02-27 08:55:00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11610429MB2997633D/2024-00004 主题分类 土地
文号 发布机构 旬邑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旬邑县马栏镇马栏村、转角村。拟征收土地面积4.1689公顷。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征地批准文件为主。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符合当地经济发展和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公告期限

2024年2月27日—3月11日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由县政府委托马栏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于2024年2月28日—3月14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面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马栏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同时在本政府网站上发布。

特此公告


旬邑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