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90160213000/2024-00005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充分体现公正、公开、公平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分配方案。
一、基本情况
本次分配房源共184套,其中豳风庭韵保障房小区182套,阳光小区2套,符合保障条件家庭210户。其中符合条件的210户保障对象中将有26户享受不到本次实物配租政策。
二、分配地点及时间
1、分配地点:县热力公司四楼会议室。
2、分配时间:2024年9月3日早上9:00正式开始,各位保障对象需在半个小时前提前进入会场。
三、分配原则及规则
按照《咸阳市公租房规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要求,本次分配实行等额、差额摇号两种方式。县公证处将对整个分房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同时,邀请县纪委监委、住建局监察室、2名群众代表对分房过程进行见证。
本次分配有2次摇号4个号箱,其中两个顺序箱,两个房号箱。第一次摇抽房顺序号,第二次摇房号。一号顺序箱有1-5号共5个顺序号,由2020年的5户轮候家庭摇抽房顺序号;二号顺序箱有1-205号共205个顺序号,由205户保障家庭摇抽房顺序号(先由5户候选轮候家庭在一号顺序箱摇抽房顺序号,再由205户保障家庭在二号顺序箱摇抽房顺序号)。一号房号箱有26个空号(乒乓球球面显示“空”);二号房号箱有184套房源号,先由5名轮候家庭在二号房号箱摇房号,再将一号房号箱的26个空号倒入二号房号箱,由剩余的205户保障家庭套房号。
在摇房号中,2020年5户轮候家庭实行等额摇号方式,其余205户实行差额摇号方式。等额摇号是指:5户轮候家庭在二号房号箱中进行摇房号;差额摇号是指:待5户轮候家庭在二号房号箱中摇房号结束,将一号房号箱26个空号放入二号房号箱由剩余的205户保障家庭进行摇房号。
在摇号时,申请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确认。本次摇号,只能由申请人本人摇号,不允许委托。
在本次摇号工作结束,仍未到场参与摇号的保障家庭,视为自动放弃。在顺序号抽取结束后本次摇号结束前迟到保障家庭,在工作人员处登记,待其他人抽取房号结束后,按照登记顺序摇房号。
县公证处提前将顺序号箱、房号箱进行入箱监督,加盖封条封存箱子,并由公证人员带走,摇号分房当天,由公证人员带入会场。
四、分配流程
1、2020年5户轮候保障家庭主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在一号顺序箱摇抽房顺序号(每人只能抽取一个号),并在《登记表》签字确认抽房顺序;
2、剩余的205户保障家庭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在二号顺序箱摇抽房顺序号,并在《登记表》签字确认抽房顺序;
3、2020年5户轮候保障家庭主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在二号房号箱摇房号,并在《登记表》签字确认房号;
4、将一号房号箱26个空号放入二号房号箱,由剩余205户保障家庭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在二号房号箱摇房号,并在《登记表》签字确认房号;
5、等保障对象全部摇号结束后,由县公证处公证员现场宣读公证词。
每一户保障家庭摇号后交由唱票人当场宣布,并当场签字确认。
五、租金收缴标准及其他
1、符合廉租房租金标准的保障对象:1.5元/平方米·月。
2、符合公租房租金标准的保障对象:5.6元/平方米·月。
3、分配对象在摇号结束三日内到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签订合同,缴纳租金,办理入住手续,逾期不签订合同和缴纳租金的,视为自动放弃。
旬邑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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