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图片右键保存至桌面打印

点击右键保存图片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共资源 > 住房保障

关于旬邑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开放申请的公告

时间: 2025-05-26 14:58:15
来源: 旬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责任编辑: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116104290160213000/2025-0002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文号 发布机构 旬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5-05-26 有效性
主题词

为全面落实《咸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县住房保障体系,精准摸清我县城区工薪收入群体住房需求,按照咸阳市住建局统一部署,于2025年5月26日起,旬邑县正式开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线上摸底申请通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定义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土地、税收等优惠支持政策,按照合理标准收购存量商品房,面向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特定群体进行销售,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封闭管理,购房家庭不得向第三人进行转让。因特殊原因确需退出的,由政府明确的实施主体进行回购。

二、轮候条件

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主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单身户家庭申请人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申请家庭还应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旬邑县城镇户籍;或在本县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且处于在缴状态;或已在本县办理退休的家庭。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咸阳市内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且在咸阳市内三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实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

(三)已享受过房改房、公租房、公有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房等政策性住房的申请家庭,除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按规定腾退原政策性住房。

同时,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包括塬区的教师、公安系统、卫生系统、乡镇工作人员均在申请范围内。

三、申请资料

(一)主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三)住房情况证明(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房产证、租房合同或房产查询);

(四)工作收入证明(单位出具证明或银行工资流水);

(五)社保缴纳证明(非城镇户籍需要提供在保状态下在旬邑县连续半年以上缴纳明细,已退休人员提供养老领取证明);

四、申请方式

申请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办理。有意向进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登记的家庭,可扫描微信小程序二维码,完成注册后,按序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进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后续待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销售方案公布后,将组织分类配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全程公开透明,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切勿听信他人“收费代办”谣言,谨防上当受骗。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骗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且禁止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各类保障性住房。对发现从中借机敛财、欺骗群众等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个人,问题线索将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追究法律及刑事责任。

六、咨询电话

旬邑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029-34633131

(扫描二维码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旬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