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9016021738F/2025-0027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2025年6月18日)
同志们:
6月9日,人民日报“读者来信”版刊登报道西安市一些地方存在非法捕猎和贩卖野生鸟类问题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在全国持续开展专项行动。6月14日,省委一德书记批示要求全省部署,以打击和办案开路,形成高压态势。6月16日,夏书记批示要求按照省上部署,对全市野生鸟类保护工作全面摸一次底,扎实开展好专项打击行动。
这几天,省市先后紧急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周一上午永红县长对这项工作作了安排。林业、公安、市场等部门成立3个督导检查组,至目前已排查镇办集市14个、农家乐12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2处,巡护自然保护地、野生动物活动区域3处,未发现非法猎捕贩卖鸟类等野生动物行为。没有发现问题是好事,但也不能掉以轻心。我县有马栏和石门两个国有林场,生态资源丰富多样,共有各类陆生野生动物236种(兽类40种、鸟类178种、爬行类13种、两栖类5种),其中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分别有5种、29种,还有19种省级重点保护动物。野生动物种类繁多,加之地处陕甘交界、毗邻六县,我们保护任务艰巨,防控压力较大。因此,全县上下务必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省市领导批示要求,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用心用力抓好野生动物保护及专项打击行动。
一、线索排查要求细求深。县林业局要组织力量,深入马栏、石门林区等重点区域,对全县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情况进行排查摸底,掌握物种分布,采取有效技术防范措施,强化栖息地保护。要建立常态化野外巡查报告机制,把巡查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头、人头,加大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的监测巡护,全面清理收缴粘网、陷套和电锚等各类非法捕猎工具。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环保局等部门要抓紧对可能涉及野生动物买卖的集贸市场、花鸟鱼虫等重点场所开展一次实地拉网式清查,建立台账,逐个筛查。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要充分运用技术优势,加强对微博、微信、贴吧等网络平台的监测,网上网下一体开展线索摸排,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二、打击管控要提质提效。要坚持打防管控齐头并进,坚决遏制乱捕乱猎,以更加凌厉的打击攻势形成强大威慑。对排查梳理出的案件线索,县公安局要抽调精干力量,集中火力,重拳出击,确保每条线索都要落地、都有结果。对猎杀野生动物案件线索,由县公安局统一调度指挥,全力开展破案攻坚。县市场监管局要紧盯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收购、加工、消费等环节,深化全链条打击,健全猎捕工具、存储加工窝点、餐饮交易场所等全流程常态化执法机制。要组织各镇办市场监督管理站对辖区内所有餐饮行业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巡查,坚决取缔非法经营野生动物门店。县交通运输局要强化道路管控,加大对高速出口、公路、车站等运输综合枢纽及出入境的检查力度。县林业局要通过各木材检查站加强对林区过往车辆检查,加强联合盘查,推动流通环节整治,切断野生动物捕猎贩卖流通链条。
三、宣传引导要走实走广。县林业局要积极开展“爱鸟日”“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研究制订举报奖励办法,适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县融媒体中心、各镇办、林场要充分运用横幅、标语等传统媒介,以及视频号、今日头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深化宣传,向社区、村组进一步延伸,引导更多群众自觉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县市场监管局要在改变饮食陋习上下功夫,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正面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要探索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拓宽微信、电话、邮箱等举报渠道,动员群众、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监督举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部门响应、群众监督”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责任要压紧压实。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鸟类等野生动物工作,不是林业、公安一两家的事,需要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县林业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做好组织实施、统筹调度、情况汇总、信息沟通、上情下达等工作,强化部门联动、业务指导,做到各负其责。县上《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鸟类等野生动物工作的通知》《关于禁止非法猎捕、交易、饲养鸟类等野生动物的通告》已经印发,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研究制定落实措施,“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一线推动,全面压紧压实工作任务。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查处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共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野生动物的强大合力。
总之,希望大家切实增强野生动物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迅速行动起来,明确措施,夯实责任,全力以赴抓实抓细各项任务,坚决守护好旬邑绿色生态资源。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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