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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旬邑分局 关于旬邑县百子煤矿宝泽储煤有限公司三期(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 2024-11-13 16: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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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00016111768C/2024-00050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旬邑分局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旬邑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1113日-202411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34423351

传真:029-34423989

邮箱:522741576@qq.com

通讯地址:旬邑县西大街

邮编:711300

序号

批复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旬邑县百子煤矿宝泽储煤有限公司三期(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咸环旬批复〔2024〕8号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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