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00016111768C/2024-0005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旬邑分局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旬邑分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34423351
传真:029-34423989
邮箱:522741576@qq.com
通讯地址:旬邑县西大街
邮编:711300
序号 |
批复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旬邑县百子煤矿宝泽储煤有限公司三期(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咸环旬批复〔2024〕8号 |
2024年11月22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