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图片右键保存至桌面打印

点击右键保存图片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决策预公开

旬邑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公告

时间: 2024-03-01 08:49:47
来源: ​旬邑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责任编辑: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4-00533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旬邑县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为确保园林草定级和基准地价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旬邑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3月29日下午15:00(星期五)。

二、听证会地点

旬邑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

本次听证会旨在深入探讨园林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设定问题,广泛汇集民意,为相关政策决策提供关键参考。

四、参加条件

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辖区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与园林草定级和基准地价设定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或团体。符合条件的参加者请在公告发布后的7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营业执照到旬邑县自然资源局进行报名,填写相关表格。联系人:王力  18992071712。

五、听证会代表权利与义务

听证会代表有权了解相关政策背景和决策依据,向有关部门提问或发表意见和建议;需对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他人隐私予以保密,并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按时参加会议,遵守会议纪律;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不捏造事实或进行虚假陈述;保持冷静克制,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恶意诽谤。同时,听证会代表也负有义务积极关注相关领域动态,充分了解利益群体的诉求,以便更好地发表意见和建议;并尽可能提前准备问题或议案,以促进会议的顺利进行。

六、注意事项

为确保听证会的规范,保障参会人员的合法权益,特此通知,请各位参会人员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请各位参会人员严格遵守,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协助,请及时与会议组织方联系。

特此公告。

附:听证会报名表.doc

旬邑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2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