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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旬邑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 2025-06-13 15:40:00
来源: 旬邑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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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旬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邑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点击查看)

一、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财办农〔2016〕75号)等文件要求,稳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二、补助对象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于流转至其他经营主体耕种的耕地,可依据流转(承包)合同约定确定补贴对象,流转(承包)合同未作约定的,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严禁将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对象、面积纳入补贴范围,补贴资金必须全部直补到户,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

三、补贴标准

根据土地“三调”及粮食播种情况,结合区域复种指数、单位面积、粮食增产水平等因素,我县补贴标准按照每亩84元的标准执行。

四、补贴范围

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原则上为完成确权并实际耕种的耕地。对已改变性质但未在确权系统退出的耕地不予发放。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补贴:

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及园地、林地、草地。

2.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3.退耕还林的、与果(林)间作的耕地。

4.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的耕地。

5.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耕地。

6.“非农化”“非粮化”和撂荒的耕地。

五、补贴发放管理

1.加大补贴面积核实力度:各镇办安排专人实地调查统计,及时更新土地确权登记、国土变更调查和耕地等信息数据,认真核实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确权实测面积、实际种植面积、不得发放补贴面积等信息,确保补贴面积精准。

2.规范补贴发放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做好补贴面积核定、登记、公开公示、逐级审核汇总、补贴“一卡通”发放等工作。公示情况留档(复印件或影像资料)备查,严格落实村镇县核查和发放责任人签字制度,杜绝各类违规违纪等行为发生,做到应补尽补。

3.加强补贴数据管理:严格把关做好数据核查工作,不得直接简单抓取确权等数据使用。加强数据分析比对,将耕地地力补贴面积与确权登记面积、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三调”耕地面积、流转土地面积、粮食播种面积等进行横向对比校验,将上下年度间的补贴面积、补贴资金、补贴对象等进行纵向比对,保障数据精准,高效使用转移支付平台,精准全面更新补贴进度数据信息。

4.落实“一卡通”发放:严格落实相关部委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发放补贴资金,确保将补贴资金不折不扣发放到农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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