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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旬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邑县城市建筑垃圾违规倾倒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点击查看)
为切实解决建筑垃圾违规倾倒、无序处置等突出问题,守护旬邑县生态环境和群众生活环境,我县印发《城市建筑垃圾违规倾倒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建筑垃圾全链条管理开展专项整治。现将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开展这次专项整治?
此次整治紧扣省、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要求,针对我县当前建筑垃圾管理中存在的未经核准处置、偷排乱倒、跨区域消纳、侵占耕地等问题,以及运输环节不规范、整改监管不力等问题,通过集中整治+长效机制建设,实现违规行为有效遏制、治理水平整体提升,让建筑垃圾管理从“粗放”转向“精细”。
二、整治重点聚焦哪些方面?
1. 严查乱堆乱倒行为
重点整治在城乡接合部、闲置空地、河道、林地、农田等非指定区域倾倒建筑垃圾,跨区域非法转移,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工业固废混堆,以及倾倒污染水环境等问题。
2. 规范生产运输环节
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按规定申报处置量,不得委托无资质单位/个人运输;严查运输车辆未密闭、超载、闯禁行,以及施工场地未分类分拣建筑垃圾等行为。
3.整治消纳场所乱象
整治违规设置弃土场/临时收纳点、选址手续不全、消纳场所超负荷接收、违规收纳生活垃圾/有毒物质等问题,对手续不全、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处置设施责令整改或关停。
4. 强化全流程监管
排查建筑垃圾贮存、利用、处置环节违规问题,严查跨区域转移未批准/未备案行为;同时整改群众投诉解决不彻底、原有倾倒点位修复不到位、执法“以罚代管”等监管漏洞。
三、哪些部门参与整治?各负什么责?
我县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多部门分工协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统筹,负责处置核准、消纳场管理、联合执法,督促源头减量(如推广装配式建筑、全装修交付等);
县公安局:查处运输车辆交通违法,保障执法秩序,处理妨碍/暴力抗法行为;
县交通局:严查轻型货车违规运输和倾倒,督促交通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市生态环境局旬邑分局:查处因倾倒造成的环境污染行为,检查消纳企业环保措施;
县自然资源局:协助认定倾倒点土地性质,督促耕地违规倾倒点位整改;
县水利局:加强三水河生态保护区巡查执法;
各镇办/经开区: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田长制”要求整改辖区问题。
四、整治工作分几步走?
1. 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10月20日前)
各单位制定细化方案,确定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并报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整治前准备工作。
2. 排查整治阶段(2025年10月21日—11月底)
全面排查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消纳等环节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及时限,逐一销号整改。
3. 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1月底-12月底)
总结整治成效,建立协调联动、日常巡查、联合惩戒、跨区域协作等长效机制,形成全流程闭环管理。
五、普通群众能做什么?
《方案》明确将加大监督曝光力度,查处曝光典型案例;同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群众若发现建筑垃圾违规倾倒、运输、处置等行为,可通过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举报电话(029—34420789)反映,共同参与建筑垃圾治理,守护旬邑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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