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3-0119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根据《咸阳市财政局、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咸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咸财社保[2021]76号)相关规定,我局拟对15个见习单位的55名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给予见习单位补贴39万元,补贴单位分别为:
1、旬邑县融媒体中心3人共计1.92元。
2、旬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2人共计1.44万元。
3、旬邑县园艺站3人共计2.16万元。
4、旬邑县医院7人共计4.8万元。
5、旬邑县新兴启航幼儿园11人共计7.92万元。
6、旬邑县港华实验幼儿园4人共计2.88万元。
7、旬邑县惠民医院3人共计2.16万元。
8、旬邑县自来水公司5人共计3.6万元。
9、旬邑县博物馆3人共计2.16万元。
10、旬邑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4人共计2.88万元。
11、旬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1人共计0.72万元。
12、旬邑县博仁医院1人共计0.72万元。
13、旬邑县翠屏热力有限公司3人共计2.16万元。
14、旬邑县教育局2人共计1.32万元。
15、中共旬邑县党史研究室3人共计2.16万元。
本公示期限为七天(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及时向我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29-34422269
附件:就业见习期满人员名单
旬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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