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3-0146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22年8月15日至9月9日,旬邑县审计局对县建筑公司2020年至202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以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旬邑县建筑公司成立于1970年,属县办自负盈亏国有建筑企业。2021年年末,该企业账面资产总值377.18万元。其中,货币资金92.02万元;应收及其他应收款85.49万元;其他流动资产20.16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51.23万元;累计折旧-71.71万元。
同日,账面负债总额329.77万元。其中,短期借款36.7万元;应付及其他应付款2,36.1万元;应交税金2.7万元;应付福利费54.27万元。
同日,账面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总值47.41万元。其中,实收资本(或股本)69.44万元;资本公积51.74万元;盈余公积62.74万元;未分配利润-136.51万元。
二、审计评价
从审计情况看,该单位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能基本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现行企业财务会计准则和相关制度要求,财务收支基本符合现行财经法规规定。但也存在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审计建议
(一)债权、债务中呆坏账未及时清理、处理;
(二)未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三)部分银行账户长期不使用,余额很少;
(四)未按规定核销资产坏账;
(五)未对已报废处置或损坏的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
(六)待处理财产损失长期挂账不作摊销;
(七)未足额收取房屋租赁费并及时确认收入。
针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了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书,要求县建筑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的相关规定,对一些历史原因形成的不良资产挂账和负债类呆坏账,及时进行核查清理,防范化解不良债权债务,确保国有资产真实完整,安全无流失。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上述(三)至(七)项问题已在审计期间整改;对本次审计发现的其余问题,县建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审计专题研讨会,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同时,及时组织人员对往来账款进行了核实清理;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计提了有关固定资产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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