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9016021770T/2024-0000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2024年第2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4-07-24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2024年5月,旬邑县审计局对旬邑县果业服务中心2022至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旬邑县果业服务中心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属于财政独立核算一级单位,主要承担全县果业生产、产业化管理及宣传营销等工作。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旬邑县果业服务中心2022至2023年度资金管理基本合理、合规,财务收支情况基本真实,经济业务基本合法,会计核算基本符合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账务处理不规范。
该单位部分账务处理不规范。其中,①部分购买办公用品无采购审批单。②部分支出凭证附件不齐全。③相关验收单填写不完整,无验收结论。④部分新购固定资产未直接计入固定资产账,而是先计入商品服务支出,再计入固定资产,调增累计盈余。⑤将预付加油费未在预付账款科目挂账分期摊销,直接列入当期费用。
(二)未设置现金日记账
审计期间,发现该单位未设置现金日记账。
(三)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该单位公务用车未执行定点加油。
四、审计建议
(一)建议旬邑县果业服务中心今后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审核列报各类支出票据,完善审批程序。同时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建议旬邑县果业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大内部控制执行力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及车辆运行费用支出控制,开源节流,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三)建议旬邑县果业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并增强财经法纪意识,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四)建议旬邑县果业服务中心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账款相符、账目日清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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