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9016021770T/2024-00009 | 主题分类 | 审计 |
文号 | 2024年4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2023年10月,旬邑县委审计办(审计局)对董天喜同志任旬邑县文化馆馆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旬邑县文化馆隶属县文化和旅游局管理的县财政二级预算事业单位。
董天喜同志自2016年10月至2023年7月担任旬邑县文化馆馆长,负责该馆全面工作。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公务租车管理不规范
(二)资金转账把控不严,发票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符
对上述问题,旬邑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建议书。要求县文化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旬邑县文化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逐项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间表。对公务租车管理不规范问题,已拟订并签署租车协议,严格公务租车管理及审批程序。针对资金转账把控不严问题,已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补充完善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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