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3-0140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旬政住建函〔2023〕25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类型:A
签发人:张占荣
吴海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西宋路简易市场”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吴委员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同时对西宋路周边群众日常生活的关注!
接到贵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将该建议交由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办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西宋路周边临时摊点摆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并会同县水利局对该建议中提出的“在防洪渠上方绿化带中开辟设置固定摊点”进行了研判。按照水利部门意见,西宋路防洪渠按照防洪泄洪要求,其上方不允许设置任何固定性经营场所。因此,贵建议提出的设置固定经营场所无法实施。
为了进一步规范西宋路周边流动摊点经营行为,既保证小商小贩有相对固定经营地点,又能保证群众日常生活所需,解决民生问题。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结合西宋路交通现状,允许在西宋路以北西大街30米以内设置临时摊点,并要求摊贩不允许占用机动车道,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管理,暂时解决摊贩经营、群众所需问题。
为了彻底解决西大街周边流动摊点经营问题,保障群众所需,我局已经将相关问题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了汇报。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探索城市管理新方式,计划在充分调研后,于西大街周边合适位置设立固定便民市场,全面规范县城西区流动摊点经营行为,打造方便摊贩经营、便利群众生活、保障西宋路周边群众出行便捷安全的三方共赢的生产生活环境,不断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理解与支持,诚盼一如既往地关心和关注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答复。
旬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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