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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民政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 2024-07-12 16:50:00
来源: 旬邑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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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29016021738F/2024-01488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旬民函发〔2024〕17号 发布机构 旬邑县民政局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类型:A

签发人:李全锋

尊敬的李露委员: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养老事业的关注和重视。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老年人服务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旬邑地处陕西腹地、咸阳北缘,全县总面积1811平方公里,辖9镇1个街道,179个行政村,总人口28.8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约4.9万人,农村留守老人约1938人,特困供养老人597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468人。

一、强化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近年来,在省市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县紧扣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发展趋势,按照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着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和康养相结合”为特点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现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全覆盖。目前,全县共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157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个,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1个(旬邑县中心敬老院),社会化养老机构2个(旬邑县夕阳红养生养老公寓、旬邑县老年人康养服务中心),民办养老机构1个(旬邑县老来乐服务有限公司)

二、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体系。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制定印发《旬邑县孤寡鳏独老人及留守散居残障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摸排我县鳏寡孤独老人,建立并实施了农村留守老人定期巡防和关爱服务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实现全覆盖。

三、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发展。鼓励引导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企业开拓农村养老服务市场,加快城市优质养老服务资源向农村拓展延伸。同时针对运行良好的农村互助幸福院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发放运营补贴。

四、深化医养结合发展。通过公办民营的方式,委托县惠民医院对县中心敬老院进行托管运营,实现医养康养相结合。同时针对农村地区老年人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行动不便的居家老年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开展健康管理、家庭医疗、居家护理等服务项目。推进农村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有效整合。

我局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结合我县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夯实居家养老基础。

健全居家养老政策体系,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覆盖面,进一步做实做强居家养老。鼓励各类优质社会资本进入居家养老服务领域,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务料理、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聚焦老年人安全、健康等功能化需求,加强困难家庭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今年已经完成150户农村家庭,30户城镇家庭特殊困难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

二、持续强化社区养老功能。

强力推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今年年底前实现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覆盖率达到85%。制定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对运营管理好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实施“以奖代补”,推进常态化运行,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服务机制,对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失能失智以及留守、独居老人,根据需要提供助餐、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让老人在家门口享受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服务。坚持“外引内培”并重原则,扶持一批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支持他们取得合理回报和持续发展。

三、不断提升机构养老水平。

一方面坚持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和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功能,完成消防和适老化改造,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在满足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基础上,对空置床位探索社会化运营,鼓励发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等新兴业态,提升床位使用效率,激发公办养老机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另一方面积极扶持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同时加强综合监管,开展星级评定,促进规范运行,着力解决影响养老院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让老年人既住得起,又住得安心舒心。

四、大力营造敬老爱老浓厚氛围。

利用重阳节等节日,开展创意新、影响大、形式多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全社会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思想意识和良好风尚;教育引导子女切实履行对老年人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义务;开展孝亲敬老系列评选活动,发掘更多在敬老、助老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单位和个人,营造养老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旬邑养老事业的关心和关注;同时也恳请您们一如既往地支持民政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旬邑县民政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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