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9016021826X/2025-00002 | 主题分类 | 司法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司法局 | |
公开日期 | 2025-01-02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旬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旬邑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形成《旬邑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4年度)》,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承办单位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旬邑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起草决策草案,按时完成决策事项。
二、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承办单位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审议。
三、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印证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附件:
旬邑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4年度)
旬邑县司法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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