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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第一批就业见习期满享受基本生活补贴人员及指导管理费的公示

时间: 2025-10-20 15: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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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290160215000/2025-00061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文号 发布机构 旬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51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相关文件精神,我局拟对13个见习单位的20名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给予见习单位补贴(见习生基本生活补贴)16.83万元、指导管理费用0.6万元,合计17.43万元。补贴单位分别为:

1、旬邑县法律援助中心2人,共计1.08万元。

2、旬邑县博物馆2人,共计2.10万元。

3、旬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2人,共计1.76万元。

4、旬邑县翠屏热力有限公司2人,共计1.76万元。

5、旬邑县工商业联合会1人,共计0.54万元。

6、中共旬邑县委党史研究室1人,共计1.05万元。

7、旬邑县教育局4人,共计4.20万元。

8、旬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1人,共计0.54万元。

9、旬邑县融媒体中心1人,共计1.05万元。

10、旬邑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1人,共计0.54万元。

11、旬邑县新兴启航幼儿园1人,共计0.71万元。

12、旬邑县园艺站1人,共计1.05万元。

13、旬邑县自来水公司1人,共计1.05万元。

本公示期限为七天(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及时向我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29-34422269

附件:旬邑县2025年第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及指导管理费名单


旬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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