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90160215000/2025-00061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51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相关文件精神,我局拟对13个见习单位的20名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给予见习单位补贴(见习生基本生活补贴)16.83万元、指导管理费用0.6万元,合计17.43万元。补贴单位分别为:
1、旬邑县法律援助中心2人,共计1.08万元。
2、旬邑县博物馆2人,共计2.10万元。
3、旬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2人,共计1.76万元。
4、旬邑县翠屏热力有限公司2人,共计1.76万元。
5、旬邑县工商业联合会1人,共计0.54万元。
6、中共旬邑县委党史研究室1人,共计1.05万元。
7、旬邑县教育局4人,共计4.20万元。
8、旬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1人,共计0.54万元。
9、旬邑县融媒体中心1人,共计1.05万元。
10、旬邑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1人,共计0.54万元。
11、旬邑县新兴启航幼儿园1人,共计0.71万元。
12、旬邑县园艺站1人,共计1.05万元。
13、旬邑县自来水公司1人,共计1.05万元。
本公示期限为七天(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及时向我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29-34422269
附件:旬邑县2025年第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及指导管理费名单
旬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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